
案例概况:
近期,我所陈召臣律师承办一起涉嫌诈骗案件,诈骗金额达45万余元。律师于2026年9月初介入时,当事人已在侦查阶段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作出有罪供述,且完成退赔并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按照常规办案思路,本案起诉定罪的风险极高,案件局面十分被动。
承办律师并未局限于常规量刑辩护,在全面、细致阅卷核查后,发现本案证据链存在多处重大瑕疵:核心有罪供述取证程序存疑、涉案财物扣押存在程序违法、涉案商品缺少合法有效的价格认定。律师随即向检察机关提交非法证据排除申请、纠正扣押违法申请、价格认定补充申请;经与承办检察官充分沟通说理,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并调取讯问同步录音录像。
检察官核查同步录像及全案卷宗材料后,发现原有罪供述存在问题,提出更换侦查人员重新讯问的办案建议。当事人在新的讯问过程中,全面推翻此前有罪供述。
承办律师同步指导当事人向检察院提交多份佐证己方主张的证据,将指控的虚构事实论证至事实存疑,同时针对涉案商品真伪、价值认定问题,论证涉案金额无法查实、价格存疑。经过多轮专业沟通与法律论证,检察机关于2026年10 月27日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当事人不再被刑事追诉。
案件初始不利局面:
1.当事人作出有罪供述,并签署认罪认罚承诺书;
2.已向被害人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书;
3.侦查机关依托原有言词证据,初步认定诈骗事实并核定涉案商品价格。
不少当事人及家属容易形成认知:当事人已经认罪、拿到谅解,案件大局已定,再无争取不起诉的空间。
辩护关键突破:
一、深挖口供程序瑕疵,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
承办律师对讯问笔录进行全面核实,后精准锁定核心有罪口供存在程序缺陷,正式提交非法证据排除申请,从程序层面对该份定罪关键证据提出质疑,动摇控方定罪证据根基。
二、案件退查、更换讯问人员,当事人重新供述,原有罪言词证据体系崩塌
案件退回补充侦查后,更换侦查人员对当事人重新讯问。当事人作出新的供述,全盘推翻之前有罪陈述。该环节成为本案重大转折点,原本支撑指控的核心言词证据失去效力。
三、夯实事实与价格疑点,证明指控达不到起诉证明标准
承办律师继续深挖全案证据,提出:指控“虚构事实” 缺少客观证据印证;涉案商品价格认定依据不足,犯罪数额无法固定。多项核心指控事实不能排除合理怀疑,未能达到刑事诉讼 “证据确实、充分” 的法定起诉标准。
办案结果:
经多轮沟通、提交完整书面辩护意见,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无犯罪记录。
✅ 本案办案启示
1.签署认罪认罚、作出有罪供述,不等于案件盖棺定论。部分案件口供本身存在程序瑕疵,仍有巨大的证据辩护空间,不可直接放弃深度攻坚;
2.赔偿谅解属于从轻量刑情节,不能弥补定罪证据链条上的根本性硬伤。即便退赔谅解,只要定罪证据达不到法定标准,依然应当坚守疑罪从无原则;
3.口供是诈骗类案件定罪的核心支撑,一旦关键口供无法采信,整个指控框架都可能随之瓦解。刑事辩护的重心,在于精审证据、严守程序,不放过卷宗里任何一处疑点。
承办律师:
陈召臣律师| 咨询电话:15866769555(微信同号)
业务主攻:刑事辩护、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建工地产纠纷。
律所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路12111号中润世纪中心1号楼2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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