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L上海出口航次提单申领通知(10月30日)
尊敬的客户,以下为RCL上海地区10月30日可申领提单的出口航次信息:
下午可申领航次:
SAMAL 2643S
重要操作提示与合规要求
印度航线电放特别规定
凡是目的地为印度的电放提单,请务必通知发货人向收货人提供带有电放章的提单扫描件或COPY件。仅提供Draft(草稿)件可能导致收货人无法顺利换单,请予以重视。
其他近期重要通告
- RCL上海申领提单新要求(4月15日更新版有效);
- 严禁承运涉军类货物至柬埔寨;
- E-booking订舱时必须准确输入Shipper Name(发货人名称)。
截单、AMS及SI提交规范
截单前核对事项
通过ESI截单或邮件发送提单补料(SI)之前,请务必确认运价和免用箱期是否正确。如需修改,请勿进行截单操作。一旦截单,运价和免用箱期将无法更改。
近期航次截单时间提醒
- HONG DA XIN TIANJIN 02644E:已截AMS;
- ESL ASANTE 02645E:暂定11月7日 12:00截单,22:00截AMS。
SI提交与AMS更改费
请在确保QTN(询价号)和免用箱期正确的前提下尽早提交SI,并在收到二次确认件后立即核对,如有问题需立刻提出。截AMS后任何更改将产生USD 150的AMS更改费。
提单签发与纠错流程
申领前提与保函效力
请客户在确认货物实际上船后再来申领提单。未上船提单的保函将自动作废,敬请知悉。
提单核对与改单规则
请尽快申领提单并仔细核对内容。若发现单证中心人为制单错误,请及时申请换签。注意:仅免费换签一次,请务必一次性提出所有更正需求。
二次确认件(Draft)处理规范:
- 所有航线提单均由单证中心负责制单,并提供二次确认件;
- 客户需在收到二次确认件24小时内仔细核对并以全英文形式确认给单证中心;
- 未仔细核对或不核对者,后果由客户自行承担;
- 船开前的提单更新,须通过全英文邮件通知或使用二次件新模式自行修改并等待批复。使用中文邮件沟通导致的后果由客户承担;
- 在新模式中提交更改后,务必跟进直至收到单证中心批复,否则签发的仍可能是错误信息;
- 凡是在船开前未对二次件(Draft)做出回应的,全部视作提单无误,将直接签发正本。
现场业务办理指南
窗口分工
- 四号窗口:办理提单申领、事后电放、改单、船证明等业务;
- 三号窗口:接收船开前送交的电放保函等单证相关保函。
特别提示:现在船开后不再接收任何保函!
封条操作规范
子弹封请插在箱门把手上,严禁插在地板上。
联系方式更新
RCL上海单证新公共邮箱:shadoc@rclgroup.com
原公共邮箱已停用,发送至原邮箱的邮件将不再处理。
此外,ESI截单的二次件PDF可在收到链接后于ESI系统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