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发明人兼具中美国籍、且发明内容分别在两国完成的复杂情形,专利申请的首要提交国选择至关重要。本文将解析核心原则及具体操作方案。
一、核心原则:以“发明完成地”为准
属地管辖:中国和美国均规定,发明在哪个国家完成,原则上应先在该国提交专利申请。
保密审查:若需向国外提交申请,必须先在本国通过保密审查请求。
二、常见跨境发明情形
单人跨国:发明人频繁往返中美,研发工作部分在美国完成,部分在中国完成。
多人合作:部分发明人在美国,部分在中国,通过远程或实地协作共同完成发明。
三、两种合规申报方案
方案一:适合时间紧急(先美后中)
步骤1:先向美国专利商标局提交保密审查请求(通常约3个工作日可获通知)。
步骤2:获得许可后,再在中国提交首份专利申请。
优势:美国保密请求仅需提交英文技术交底书,无需完整的正式申请文件,门槛较低且速度较快。
方案二:适合时间充裕(先中后美)
步骤1:先向中国知识产权局提交保密审查请求(通常约7天可获通知书)。
步骤2:获得许可后,再在美国提交首份专利申请。
要求:中国保密审查需递交符合国内新申请规定的完整说明书,准备周期相对较长。
四、策略建议
时间紧迫时:建议选择“先在美国提保密审查,再在中国提交正式申请”的路径,以缩短等待期。
时间宽裕时:可选择“先在中国提保密审查,再在美国提交新申请”,符合常规国内申请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