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连邮局海关查获管制精神药品三唑仑
10月27日,大连邮局海关在进境邮寄渠道查获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三唑仑28粒。
查验过程中,关员发现一件申报为“其他食品”的进境邮件存在疑点。开拆检查后,发现邮件内含有锡箔纸及塑料袋包装物品。经进一步核查,在锡箔纸包装内查获三唑仑药片28粒。
药品危害与管控
三唑仑俗称“迷魂药”,具有催眠、镇静功效,服用后可致头晕、困倦。过量使用可能引发严重嗜睡、呼吸困难,甚至导致抽搐、休克或死亡。鉴于其极强的成瘾性,我国将其列为第一类精神药品实行严格管制。目前,涉事邮件已被海关暂扣。
法律风险提示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七条规定,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均属毒品范畴。三唑仑作为国家管制的第一类精神药品,非法使用即构成刑法意义上的毒品犯罪。
监制/ 陶永
审校/ 包滢晖
编辑/ 代俊
美术编辑/ 卫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