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5-2027年省级民营经济及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方案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7号)要求,现将2027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奖补资金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及标准
对工业和信息化部2026年新认定的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予以一次性奖补(新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是指首次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不含复核不通过后,再次被认定的企业)。珠三角地区每家企业奖补100万元,粤东、粤西、粤北地区每家企业奖补120万元。
二、资金用途
奖补资金由企业用于创新和研发投入、技术成果产业化应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企业要对财政奖补资金实行专账核算,按照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票据销账制度,严禁用“白头单”入账或套取资金,不得用于工资、水电费、房租费、物业费、餐饮费等日常运转支出,不得用于房屋、基金、股票、期货等投资性经营支出,不得违规用于业务接待和其他法律法规明文规定不得支出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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