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风险提示】11 月 1 日起,《全国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6 年版)》正式施行,重庆企业请留意!
很多老板误以为是新增处罚政策,其实《社会保险法》早就明确相关罚则,本次新规核心是统一全国执法尺度,解决以往各地执行标准不一的问题。
核心规则一览
✅ 适用对象:用人单位(不针对灵活就业个人)
✅ 处罚前提:税务机关先责令限期缴纳,逾期拒不补缴,才启动罚款
✅ 三档处罚档次(按欠缴金额)
▪ 一般情形:罚款 1 倍
欠缴<50 万元;或 50 万≤欠缴<500 万、欠缴占比<30%。
▪ 较重情形:罚款 1–2 倍
50 万≤欠缴<500 万、占比>30%;或欠缴≥500 万、占比<30%。
▪ 严重情形:罚款 2–3 倍
欠缴≥500 万,且欠缴占应缴总额>30%。
✅ 原有规则不变:欠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员工自愿放弃社保协议无效;困难企业可依规申请缓缴。
给重庆企业的实务提醒
1.、抓紧梳理社保历史欠缴事项,尽早整改,避免11月1日新规落地后按全国统一裁量标准从严处置;
2. 切勿抱有“与员工私下约定放弃社保”的侥幸,此类协议不具备法律效力;
3. 若企业确有短期资金压力,应通过官方渠道申请社保缓缴审批,或对接企业融资方案,切勿自行停缴、拖欠社保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