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到期日(遇到法定休假日、大额支付或票据业务系统非营业日将顺延),票交所将依据持票人或未解除质押的质权人授权,统一在10:00发起到期提示付款申请,结算方式默认为线上清算,申请金额与企业实际持有票据金额保持一致。
触发自动提示付款的票据范围:已完成收票、到期尚未结清的票据,包含已冻结未解除的供票、已质押未解除的供票。
到期提示付款由票交所系统自动发起,无需持票企业手动提交操作。
已冻结、已止付尚未解除的票据,系统虽会发起提示付款,但承兑方仅可做拒绝付款应答,无法完成兑付。
提示付款发起当日日终,如果承兑方始终未应答,系统视同承兑人拒绝付款。
银票、财票若无冻结、止付登记信息,票交所可依据承兑人授权直接应答同意付款;商业票据、冻结/止付未解除票据、未付款确认纸质银票财票,需要承兑企业完成人工应答,拒绝付款必须填写拒付理由。
已登记冻结、止付且未解除的票据,承兑企业只能选择拒绝付款。
供应链票据在承兑人收到提示付款后,承兑人需在供应链平台作出同意付款应答,后续至开户行执行扣款确认流程。应答同意后,若资金清算失败,票据同样会被处理为拒绝付款。
误区1:票据到期我不用管,系统就一定能拿到钱。
自动发起提示付款≠必然兑付,冻结止付、余额不足、清算失败、超时不应答都会造成拒付。
误区2:到期遇节假日,票据到期日不会变动。
到期日遇到法定休假日、系统非营业日,到期提示付款会自动顺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