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天数”计算的纸质申请——保留顺延
当法规、规章或表格说明以“天数”界定递交截止日时,USCIS适用‘日’的监管定义。如果截止日落在周六、周日或联邦假日,USCIS认为在该下一个工作日结束前收到即为及时。
例如收到补件通知(RFE)、拒绝意向通知(NOID)后要求30天内回复,或提交上诉(I-290B)。若最后一天恰逢周末或节假日,纸质递交仍可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由年龄、生日等“资格条件”决定的期限——不再顺延
虽然提到了会影响随行子女的绿卡计划,但是新规并没有修改孩子的CSPA(儿童身份保护法)锁龄规则,它影响的是“生日前递交”这一资格步骤的截止日计算。
🔸1. 线上递交视为“提交即收到”,不适用顺延规则
这点不是新规,但被一并重申了。电子提交在点击成功的那一刻即被认定收到,因此即使是以天数计算的期限,线上递交也不享受下一个工作日的宽限——期限当天是周六,就必须在周六当天提交完成。
🔸2. “收到”看的是送达,不是邮戳
以USCIS实际收到之日为准。生日前一天盖了邮戳、两天后才送到的纸质申请,就是逾期。
🔸3. 这套规则不覆盖所有环节
庇护相关福利适用单独的证据请求、NOID、拒绝与终止程序,本指导不适用;NVC(国家签证中心)、驻外使领馆、移民法庭的期限,也各有各的口径,需要分别核对。
这条新规本身并不复杂,但对于孩子正在接近21岁的申请家庭来说,需注意仔细核对孩子生日日期,并确定纸质申请的递交截止日期,不要因为一两天的拖延而导致随行子女身份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