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海关查获50余吨未申报出口烟花爆竹
10月21日,深圳海关在出口货运渠道连续查获两起未申报烟花爆竹案件,共计查获烟花爆竹50.37吨。
机检图像异常引出“密胺餐具”藏匿案
当日,海关关员在对两柜申报为“密胺餐具”的出口货物实施机检查验时,发现货柜机检图像异常,其成像特征与既往查发的烟花类货物高度相似。关员随即转至现场进行人工查验。
经开拆核实,申报货物并未出现在集装箱内。两柜中实际分别装有未申报烟花爆竹26.39吨和23.98吨,合计50.37吨。

海关警示:严打危险品伪瞒报行为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并交验进出口许可证件和有关单证。
烟花爆竹属于法定检验商品,且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第1类危险货物。国家对其运输、储存均有严格规定。通过瞒报、伪报、夹藏等违法手段出口烟花爆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海关将对非法出口烟花爆竹等危险品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监制/ 陶永
审校/ 包滢晖
编辑/ 代俊
美术编辑/ 卫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