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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启动2026年度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

工信部启动2026年度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工作 再制造产业资讯
2026-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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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印发《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并做好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部署2026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及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的申报与监管工作。目前,北京、河北、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四川等多地工信主管部门已陆续发布本地区申报通知。

为协助相关企业准确把握申报要点与监管要求,现将核心信息梳理如下:

一、申报组织与受理流程

1. 属地管理,统一受理
2026年度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由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统一部署,各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信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组织、审核与推荐。企业需遵循属地原则,向所在地工信主管部门提交材料,具体受理部门、材料要求及截止时间以当地通知为准。

2. 自愿申报,如实填报
申报工作遵循企业自愿原则。拟申报企业应严格对照《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开展自评,自愿提出申请。企业需如实填报申请书及相关报表,逐项说明符合性并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对材料的完整性与真实性负主体责任。

3. 平台提交,限时审核
申报材料须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green.miit.gov.cn)提交。各省级工信主管部门将对企业情况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务必于11月20日前完成审核并报送至工信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4. 变更事项处理
已公告企业若申请更名、变更产能或退出公告名单,需向属地工信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其中,变更产能的材料要求参照新申报企业执行。

二、已公告企业事中事后监管

1. 落实动态报告机制
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将跟踪已公告企业的生产运行情况。已公告企业应积极配合监督管理,持续发挥行业引领作用。

2. 开展年度自查与报送
已公告企业需对照规范条件开展年度自查,编制规范条件执行情况报告和企业年度报告,并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各地将对已公告企业进行全面梳理,若发现不符合规范条件的情形,将报请工信部撤销其公告资格。

三、其他重要事项

1. 多行业同步申报
本次同步开展规范条件企业申报的行业还包括:废钢铁加工、废铜铝加工利用、废纸加工、废塑料综合利用、废旧轮胎综合利用等。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将另行通知,已公告企业需按《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配合做好监管工作。

2. 及时关注属地通知
截至2026年10月27日,各地已发布的2026年度申报通知及链接详见附件2。未列明地区的企业,请及时联系属地工信主管部门确认,以免因信息滞后错过申报时限。

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刚,逄淑君
联系电话:13691575546,13911620195
电子邮箱:wug@epid.org.cn,pangsj@epid.org.com

附件1:机电产品再制造行业规范条件
附件2:各省(区、市)2026年度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申报通知发布情况及链接一览表

机械工业环保产业发展中心
2026年10月27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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