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拟对宁波大榭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8台自动化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招标信息预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6年10月27日至2026年10月29日。
项目概况与招标方式
1. 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开招标(两步开标法),实行资格后审。
2. 货物名称及数量
3. 交货期要求
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整机上岸,上岸后3个月内完成全部调试并实现“交钥匙”交付。若因买方原因导致延误,“交钥匙”时间相应顺延。卖方需在交货期内完成所有工作,确保验收合格,通过宁波市特种设备科学研究院检验,取得合格检验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直至招标人签发验收证书。
4. 技术要求
具体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商,具备设计、制造本次投标产品的资格和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子项目:门式起重机)A级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 业绩要求: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需具有设计、制造、销售起重量(吊具下)≥40吨且带远控自动化控制的轮胎式集装箱龙门起重机5台及以上的业绩。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含首页、签字盖章页及反映规格的内容)及结算发票或验收证明材料扫描件,两者缺一不可并加盖公章。
3.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人将以评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4. 关联关系限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 其他限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
招标文件获取与投标流程
1. 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需访问浙江省海港集团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可通过浙江省海港集团、宁波舟山港集团网站进入“阳光工程-电子招标采购平台”),完成供应商注册并下载“浙江海港投标管家”。招标文件及补充、修改文件均通过该软件下载。
注:未取得平台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需在投标前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指南请在平台查看。
2. 网上报名及保证金
网上报名时间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请以平台公告为准。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伍拾万元,须通过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无效。
3.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人需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江海港投标管家”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至平台。
开标安排及注意事项
本项目将在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开评标室(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188号富邦中心9楼)进行在线公开开标,具体时间请关注平台通知。
重要注意事项:
★1. 两步开标法:第一阶段开启“资审文件”及“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第二阶段开启“价格标”。
★2. 报价隔离:“资格文件”及“商务技术标”中严禁出现任何价格信息及投标报价,违者作无效标处理。
3. 结果确认: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后三十分钟内,在“浙江海港投标管家”远程开标模块点击“确认开标结果”。超时未确认视为无异议。
4. 服务费缴纳:中标单位须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通过平台指定账户缴纳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海港阳光采购有限公司
商务联系人:张琪杰 电话:0574-27680033
技术联系人:唐杰 电话:18067332955
投诉受理邮箱:927934354@qq.com
平台咨询电话:0574-27680520
CA咨询热线:400-666-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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