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跨境

进口食品的第三张名单,10月23日生效

进口食品的第三张名单,10月23日生效 跨境蛤蟆寨
2026-10-27
8
导读:海关总署 150 号公告 10 月 23 日起施行。进口食品的名单,管货的有两张,管人的是这张:进口商备案长期有效,但信息变了要 60 日内办变更,申报时海关验核。
海关总署10月23日发了份公告,编号2026年第150号,修订《进口食品进出口商备案管理规定》。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12年那份老规定同时废止。
海关手里跟进口食品有关的名单,其实不止一张。
管货的有两张:
未准入境月报,按月发,列的是被口岸拦下的货;
风险警示通告,不定期发,货入仓在售后取样发现问题才点名。
这次公告管的是第三张,登记在册的名单:境外那头,出口商或者代理商向海关总署备案;境内这头,进口商向住所地海关备案。
管的是人,是资格。
备案相当于进门登记:你的名称、地址在海关系统里挂着号,货报进来的时候,申报单上的信息要跟登记的对得上。
修订之后有几个点,跟做进口的直接相关。
哪些人在这份规定里?
自己进口食品的经销商、代理境外品牌的境内公司、给商超和餐饮供货的进口商,都在"境内食品进口商"这个框里。
买东西的人不用办备案,但这条线跟你也有关系:中文标签上"境内进口商"那一栏,背后挂的就是这个备案。
第一处,备案长期有效。
白纸黑字写着"进出口商备案长期有效",备过了,不用惦记到期换证。
第二处,变了要办变更。
备案内容发生变更,从变更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要去备案海关办手续。
比如公司搬了地址、换了名称,就属于这一类。迁址涉及收发货人备案变更的,还要同步申请。
第三处,海关会验核。
食品申报进口时,要如实填报进口商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境外出口商的备案编码,海关对进出口商信息进行验核。
发现备案信息跟实际情况不符的,海关要求限期更正;不按要求改的,责令在规定期限内更正。
这层验核的逻辑跟标签是一样的:标签对的是货物和包装,备案对的是申报单和登记信息,都是拿纸面跟实际比。
换句话说,备案不是备完就完。
信息跟实际对不上,货照走,但信息这一层会被追着改。
细节还有几处。资料齐全的备案申请,3 个工作日内办结;材料不齐的,也要 3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缺什么。
表格也瘦了身:官方解读里写明,进口商的备案信息表从20项精简到16项,境外出口商的从20项减到10项。
境外出口商备完案,海关核发备案编码,信息在"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上公布。
备案也有注销一说:主动申请、企业解散破产、营业执照被吊销、收发货人备案已注销,这些情形下备案会被注销。
办事渠道也顺带说下:线上走"单一窗口"或者"海关政务服务",线下也能向住所地海关交纸质表。
还有一点容易忽略:境外出口商的备案编码,进口申报时要填进申报信息里——你合作的那家境外供货商有没有备案、编码对不对,也值得顺手核一下。
所以今天可以顺手做一件事:
把自己的备案信息调出来,跟实际对一遍——名称、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还有境外合作方的备案编码。
核的办法不复杂:当初备案提交的就是一张信息表,照着表逐项对就行,表格就挂在公告附件里。
对得上,就当一次体检;对不上,新规刚施行,早改早踏实。
资格类的信息平时没人翻,等货卡在申报环节才发现对不上,就晚了。
60日这个时限写在条文里,不是"有空再去"的意思。
最后把三张名单放一起看:
两张管货,管的是货出状况的批次;
这张管人,管的是往后每一批的资格。
三张各有各的班表:
月报每月20日前后发,风险警示不定期,备案这份长期有效——前提是信息一直是新的。
都值得花几分钟看一眼。

【声明】内容源于网络
0
0
跨境蛤蟆寨
1234
内容 132
粉丝 1
跨境蛤蟆寨 1234
总阅读15.3k
粉丝1
内容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