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发布2026年福州-清华产学研专项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截止2026年11月27日(星期五)17:00,由清华大学在职教师经清华科研办公信息网申报,每人限报一个项目。
两类项目值得福州企业关注:①校企联合攻关类——围绕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领域联合攻关,企业出资30%、专项资助70%,单个项目专项支持最高200万元,周期不超过2年;②成果转化类——清华前沿科研成果在福州落地转化,单个项目支持最高100万元(按3:5:2拨付),落地后还可申请全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股权投资。
有联合攻关意向的福州企业,填好《合作需求意向表》(附件2)盖章后发送至市科技局科技服务处邮箱,市局汇总筛选后将对接清华科研团队。
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与清华大学签署的《福州市人民政府 清华大学全面合作框架协议》、《福州-清华产学研专项合作协议》,为发挥清华大学顶尖科研力量,支持我市企业攻克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共同支撑福州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现发布2026年福州-清华产学研专项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实施校企联合攻关类和成果转化类项目。重点围绕福州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方向,支持清华大学和福州市产学研协同创新,加快一批科技成果在福州落地转化。现就申报安排说明如下:
1.申报条件:项目申请人为清华大学在职教师,每人限申报一个项目。由申请人根据《福州-清华产学研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相关要求,通过清华大学科研办公信息网,进行申报。
2.有意向与清华大学开展联合攻关的福州企业可填写《2026年福州-清华产学研专项合作需求意向表》(附件2)并发送盖章电子扫描件至市科技局科技服务处电子邮箱。我局将在汇总需求后进行筛选,并将有关技术需求报送清华大学相关科研团队。
3.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星期五)17:00。
附件:
1.福州-清华产学研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
2.2026年福州-清华产学研专项合作需求意向表
联 系 人:陈舒婕
联系电话:83322832 13705043313
电子邮箱:1564451573@qq.com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6年10月28日
福州—清华产学研专项2026年度项目
申报指南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 清华大学全面合作框架协议》和《福州-清华产学研专项合作协议》的相关约定,为充分发挥清华大学学科、人才、科技创新优势和福州市产业基础优势,根据福州市产业发展需求,推动市校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自2026年起启动实施校企联合攻关类项目和成果转化类项目,推动形成一批具有引领产业技术变革、支撑新兴产业发展的标志性合作成果。现发布202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支持方式
(一)校企联合攻关类项目
由福州市龙头、骨干企业和清华大学项目团队建立“企业出题—双方共同解题”机制,在新型功能材料、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等领域,围绕企业技术痛难点与行业共性关键问题开展联合科研攻关。
申报条件:(1)须由清华大学科研团队与福州市企业联合申报;(2)联合申报企业应为福州市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良好的研究开发能力和成果转化条件;(3)联合申报企业须与清华大学科研团队签订科研合同,合同金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并须出具项目自筹经费投入承诺书。
支持方式及金额:由清华大学科研团队与福州市企业联合申报,经专家组评审、专项联席工作会审议并公示通过后,完成项目科研合同和任务合同书签署,方可正式立项。项目合作资金由企业出资30%,专项资助70%,单个项目专项支持金额不超过200万元。支持经费根据企业签订科研合同后的资金付款进度同步等比例拨付。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二)成果转化类项目
优先支持清华大学重点布局的、具有明确产业应用前景且符合福州市产业发展方向的前沿科研项目。依托相关成果支撑福州本地平台建设,引导成果在福州本地平台转化落地,推动创新型企业在福州集聚发展,助力福州市产业转型升级。
申报条件:(1)成果转化类项目须在福州注册落地企业;(2)成果转化类项目研究内容须与拟落地企业主营业务和经营范围相关;(3)若项目通过评审并获得立项支持,拟落地企业须在立项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在福州的落地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设立总部、区域总部、研发基地、生产基地、子公司等形式的企业主体或相关的新型研发机构,并开展实质性经营。
支持方式及金额:申报项目经专家组评审、专项联席工作会审议并公示通过后,完成项目任务合同书签署,方可正式立项。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专项经费按3:5:2的比例拨付(项目立项并完成科研合同签订后,拨付30%专项支持经费;完成企业落地且中期检查通过后,拨付50%的专项支持经费;结题验收通过后,拨付20%的专项支持经费)。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2年。
成果转化类项目落地后可申请福州市全国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股权投资支持,申报条件及支持政策见附件4。
二、评审与立项机制
项目评审将依据《福州-清华产学研专项管理细则》规定,按照资格初审、专家评审、项目立项等环节执行。最终结果将通过清华大学科研办公信息网(http://kyybgxx.cic.tsinghua.edu.cn/kybg/index.jsp)及福州市科学技术局官方网站(https://www.fuzhou.gov.cn/zgfzzt/skjj/kjzl/)进行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且完成清华大学相关项目合同的签署,将予以立项。
三、申报材料
(一)福州-清华产学研专项2026年度项目申请信息简表;
(二)福州-清华产学研专项2026年度校企联合攻关类项目申请书;
(三)福州-清华产学研专项2026年度成果转化类项目申请书;
(四)与福州市企业或地方政府已有合作基础证明材料等;
(五)福州市高校科技成果转化“拨改投”试点实施方案
(以上附件均由清华大学在职教师填写申报)
四、申报时间
此专项申报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7日(星期五)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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