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多家权威媒体公开报道,券商社会责任专项评价规则迎来新一轮调整,一批考核指标迎来优化、扩容与提分安排。本次修订立足资本市场服务国家战略的主线,兼顾行业不同主体发展差异,打通社会责任评价与机构分类评价的联动机制,引导券商将业务开展和社会责任履行深度结合。整套规则调整兼顾激励性与公平性,为行业差异化履职打开新空间。
一、整合评价框架,理顺专项考核逻辑
本次调整首先对原有考核框架进行统筹梳理,减少重复报送、多头统计带来的负担。原有评价体系中,服务绿色发展、支持创新发展相关指标,调整归入金融 “五篇大文章” 统一评价框架,实现科技金融、绿色金融等重点方向归口考核。乡村振兴、区域协调发展、公益慈善、荣誉表彰等板块继续保留,基础考核指标总体保持稳定,保障评价工作连续性,避免考核标准大幅波动。同时,评价结果继续和券商分类评价挂钩,社会责任履职成效直接影响机构评级,考核约束效力持续强化。
二、增设战略导向指标,拓宽得分赛道
围绕区域发展、重大项目建设两大方向,评价体系新增考核维度,开辟新的加分渠道,为投行特色业务赋予社会责任价值。
(一)新增服务区域协调发展指标
考核券商依托对口支援、东西部协作、产业帮扶等方式,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发展的成效。考核范围不再局限于定点乡村振兴帮扶项目,跨区域产业协作、县域投融资服务均可纳入评价。这一调整,给深耕属地资源的地方券商提供了稳定的得分路径。
(二)新增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承销指标
将政府支持机构债券承销中标情况纳入社会责任评价。政策性债券承销业务不再只是业务业绩,同步转化为社会责任加分。头部投行可以依托债券承销优势获取加分,地方券商参与区域基建类相关债券承销,同样有机会获得对应分值,推动债券业务更好对接重大战略项目。
三、投资者保护权重提升,投教考核规则大幅优化
投资者教育是本次调整力度较大的板块,分值上限上调、考核模式优化,激励覆盖面显著扩大。一是投教评估分值梯度上调。调整后不同等次设置差异化加分,高等级等次加分幅度明显提升,中等等次也可获得稳定加分,打破以往仅少数机构能够拿到投教加分的局面,持续做实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券商将获得明显优势。二是投教活动由排名竞争转向达标制。取消名额限制的排名考核方式,设置清晰可落地的量化标准,只要按要求完成规定场次的进校园投教活动即可加分。中小券商不必和头部机构比拼资源规模,按标准落地活动就能拿到分值。三是荣誉表彰加分范围放宽。社会责任相关表彰加分门槛调整至省部级及以上奖项,投资者保护、帮扶公益、党建服务等项目获得对应层级表彰,都可以计入评价得分,丰富了券商获取加分的途径。
四、乡村振兴考核适度倾斜,中小券商得分空间扩容
针对县域直接融资帮扶指标优化计分档位,改善头部机构包揽高分的格局,兼顾不同券商的业务禀赋。服务脱贫县企业直接融资指标,对中下游排名档位上调分值。头部券商可以继续在头部位次争取高分,专注县域股权融资、新三板服务、中小微企业培育的中小券商,即便排名不靠前,也能够拿到更高分值。“一司一县” 结对帮扶、县域企业 IPO、新三板挂牌等成熟考核项目继续保留,围绕帮扶项目数量、融资落地规模两大维度开展评价,持续引导资源向县域实体经济倾斜。
五、优化统计口径,更多业务成果纳入评价范围
本次修订同步扩大各类业务的统计边界,投行、资管、财富管理多条业务线的合规业务成果,均可纳入社会责任业绩统计。债券类考核范围扩容,科技债、绿色债、民营企业债、中小微企业债对应的 ABS 项目纳入统计,资管板块合规发行的相关资产证券化业务同样可以参与计分。股权融资口径拓宽,科技企业境外上市、标的为科技企业的跨境并购项目纳入考核,跨境投行服务科创企业的成果也能够兑现评价分值。养老金融考核范围拓展,考核方向从聚焦个人养老金延伸至服务居民养老,代销养老目标基金等财富管理业务纳入评价,财富管理板块履行社会责任的价值得到认可。
六、规则调整带来的行业影响
(一)头部券商:综合业务优势进一步放大
新增债券、区域发展指标,叠加 ABS、跨境投行项目纳入统计,头部券商在债券承销、跨境业务、资管领域的积累,能够转化为更多社会责任加分。叠加投教高分激励,综合实力较强的机构更容易拿到较高的社会责任评价分数。
(二)中小券商:走属地化、特色化履职路线
多项规则向中小机构倾斜。投教达标制、乡村振兴中下游提分、区域帮扶新增指标,共同降低了竞争门槛。中小券商可以立足本地,深耕地方帮扶、区域债券、本地中小企业融资、属地投资者教育,走出差异化履职路线,不必单纯和头部券商比拼大型投行项目。
(三)行业导向:社会责任从 “软任务” 转为 “硬约束”
整套评价调整,持续引导券商考核重心从业务规模比拼,转向服务国家战略实效。乡村振兴、区域协调、投资者保护、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成为核心主线。社会责任评价不再是偏公益属性的软性要求,而是影响分类评级的刚性考核,倒逼券商资源向实体经济薄弱环节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