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这里的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
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5年(含)以上;
(2)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3356元(按照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3)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4)申请家庭财产须符合以下要求:
① 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②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③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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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毕业未满7年(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的,不受毕业年限限制);
(3)申请人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3356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5)申请家庭财产符合以下要求:
① 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②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③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6)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7)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创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常住户籍,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2)申请人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或高级职业资格证书且持证满2年;
(3)申请人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用人单位工作,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或持有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营业执照和1年(含)以上完税证明;
(4)申请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83356元(按申请之日起前12个月内的家庭可支配收入计算);
(5)申请家庭财产符合以下要求:
① 家庭人均货币财产(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家庭成员名下银行存款、理财产品、有价证券等)应低于487661元;
②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各类企业中投资(含出资认缴额)总和不超过30万元;
③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无生活用机动车辆,或仅有1辆非营运机动车辆且机动车辆价格低于20万元(不含普通二轮摩托车、电动摩托车、残疾人代步车)。
(6)申请家庭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房且5年(含)内无房产转让记录;
(7)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钱塘区无住房资助能力,具体标准如下:申请人(配偶)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拥有2套以下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小于50.55平方米的,认定为直系亲属在上述区域内无住房资助能力。
城镇低收入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至少有一人具有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常住户籍(不包括学生户口)并居住5年以上;
(2)持有效期内的《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证》或《杭州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或《杭州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且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含)(2024年11月1日以后杭州市区常住居民低保标准的2.5倍为每人每月3252.5元);
(3)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含)以下,或3人以上家庭现有住房建筑面积在45平方米(含)以下。
✅温馨提醒:
公租房保障分为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两种方式,实物配租由于房源较少需要等待,而货币补贴保障采用常态化受理模式
想要领取到杭州市本级公租房货币补贴分为三步: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办理租赁备案→→货币补贴申领
1️⃣申请人需要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搜索进入“e房通”,下滑找到“我要租房”栏目进入“公租房资格申请”
图源:杭州市住房保障(下同)
2️⃣选择“公租房租赁补贴资格确认”
3️⃣人脸识别认证通过后,根据自身情况按实填写相关信息
4️⃣填写完成相关信息后,确认提交即可
提交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含续审)后,可在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查询办事进度
网址:
https://fgj.hangzhou.gov.cn/col/col1619052/index.html
进度查询流程:
1️⃣登录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官网
2️⃣在首页上选择“住房保障”,点击进入专栏
图源: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同)
3️⃣将页面拉至最下方,在“信息查询”模块内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查询办事进度
4️⃣申请人的办事进度会显示在页面上
办理房屋租赁备案是杭州公租房货币补贴申领的必要条件之一。
在杭州市区(富阳区、临安区除外)范围内租赁以下几种情况的房屋,并办理房屋租赁备案,可以申领货币补贴:
1️⃣在“杭州市住房租赁公众服务平台” 申报并通过平台网签租赁合同的房屋。
2️⃣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上载明的租赁面积在140㎡(含)以下的住宅。
3️⃣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须在货币补贴申领环节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租赁房屋的集体土地使用证、批地建房审批表等相关材料,不需要额外办理租赁备案。
获得保障资格并办理好房屋租赁备案后。
申请人再次登录“浙里办"APP或支付宝的"浙里办”小程序搜索进入“e房通”。
下滑找到“我要租房”栏目进入“货币补贴申领”,根据提示提交相关信息。
▌来源:杭州本地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