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应当了解,任何商业活动(包括互联网业务如网上商店)的创建均出于以下目的:
- 满足自身对“知名度”的需求;
- 满足自身对金钱的需求。
1. 第一个目标
旨在满足个人野心及自我炫耀心理。“我在互联网上有自己的生意”这类言论虽听起来响亮重要,但必须用事实证明。多年经验表明,此类缺乏实质支撑的“事业”往往在数月内便会失败。
为何如此?商业活动的创建应首先以满足客户需求为核心。只有当企业实现财务与经营稳定,并与客户建立良好关系后,方可着手发展满足个人野心的商业理念。
2. 第二个目标
这一目标更接近我们应追求的方向。但请牢记:您的财富状况直接取决于买家和客户的满意度。在追逐利润时,切勿忽视客户本身。
为成功开展业务,需充分了解互联网的优缺点:
互联网 = “沙发上的商店”。 人天生具有惰性,这是互联网的核心优势之一——从锅架到黄色潜水艇皆可在线购买。客户无需耗费精力逛店或咨询,坐在电脑前手捧咖啡即可轻松完成选购。
这对卖家同样有利:无需雇佣大量员工解释产品特性,也免除了实体店铺租金(仅需支付较低的服务器托管费)。网店管理集中于电脑或远程服务器,采购、配送等事务可交由经理及快递公司处理。
互联网是包罗万象的信息宝库。 其中包含您所售商品的详细信息。客户无需奔波多家商店比价记录,一切取决于您提供的信息量——信息越充分,客户查找成本越低。
互联网是交流工具。 除商品信息外,客户还关注外界评价。受社会舆论影响,好评越多、讨论度越高,越能吸引访客并提升转化可能。
互联网是巨大的广告平台。 新闻、观点与推荐以光速传播。利好时,正面评价数小时内可传遍全网;反之,负面评价也可能迅速扩散。
互联网不对任何人施加义务。 用户可悠闲浏览、收集信息并自主决定购买时机与品类。“卖家”提供信息,客户掌握主动权,整个过程和谐平静。
缺点:缺乏面对面交流。 无法通过眼神接触促单,难以判断客户意图与反应。但优点在于,客户可毫无顾忌地向顾问长时间咨询而不觉尴尬。这要求员工具备极强的耐心与专业素养。
请注意:在满足以下必要条件前,不建议开设任何业务(包括网店),甚至不应启动开发:
- 实际消费市场容量评估;
- 竞争环境分析;
- 制定初步商业计划。
我们将在后续文章中深入探讨上述三点,敬请关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