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供应商要求支付定金前先行采购首批货物,但我的网店采用接单后采购模式,难以处理该批库存。因此计划先收集朋友订单以批发价转售,并采购低价小商品作为促销赠品。
因适用15%简化税制(УСН),需实现销售方可扣除采购成本,现产生以下疑问:
- 若以100卢布购入商品并以1卢布“促销价”售出,100卢布采购成本能否从收入中扣除?若不可行,有何替代方案?
- 向朋友转售商品拟收取现金,并由一人通过银行转账至对公账户。为确认销售事实,还需履行哪些操作或开具何种单据?
- 部分商品拟免费赠送,但仍希望扣除其成本。赠品是否可按1卢布入账,并与朋友订单一并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