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国家杜马一读通过第630365-6号法案《关于对俄罗斯联邦税法第一编和第二编进行修改》,旨在规范俄公民离岸公司征税问题。
新增受控外国公司(CFC)征税机制
该法案提议在税法中增设新章节,明确对受控外国公司(即非俄税务居民实体但由俄公民或公司控制)的征税规则。核心要点为:此类公司所有者须向俄联邦预算缴纳利润税,税额为其注册地实际税率与俄法定税率之差。
控制权认定标准及生效时间
根据拟议法律,2017年前境外实体持股超50%即视为控制人,此后门槛将降至25%。若法案获通过,其效力追溯至2015年(适用利润超5000万卢布的外国公司),2016年标准降至3000万卢布,随后调整为1000万卢布。此外,自2017年起将对隐瞒离岸收入行为设立单独法律责任。
该法案二读及最终表决定于11月18日进行。若国家杜马于12月1日前通过并公布,文件将于2015年初正式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