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反垄断局(FAS)起草了一项旨在“在数字化条件下规范竞争”的法案。据《商业报》报道,该文件规定加强对互联网上部分交易平台的监管要求。
据该媒体采访的联邦反垄断局法律管理部主任阿尔乔姆·莫尔恰诺夫介绍,该局正在准备对《保护竞争法》和《行政违法法典》进行修改。他认为,鉴于经济领域数字化的增长,需要“引入一套此前既不属于商品市场、也不属于反垄断立法范畴的新概念体系”。
引入“网络效应”认定主导企业
该法案引入了“网络效应”这一术语,意指电商平台用户数量所带来的经济优势,其中包括通过数据收集和处理所获得的收益。对网络效应的评估将有助于识别市场中的主导企业。根据该法案,即使拥有平台的公司市场份额不足35%,该平台仍可能被认定为主导地位。
加强“价格算法”处罚力度
此外,联邦反垄断局(FAS)建议加强对所谓“价格算法”的处罚力度。“价格算法”是用于计算和控制价格的专用软件。此类算法会收集特定商品的零售价格信息,并将其与供应商规定的最低或推荐价格进行比较。对于使用此类软件的公司,拟加强其法律责任,特别是将使用价格算法作为在市场滥用主导地位行为中的加重情节。
扩大执法职权及知识产权处置权
此外,该法案还建议扩大联邦反垄断局的职权:如果公司不执行该机构的命令,该局可向法院申请禁止其商品流通。预计在与外国公司的案例中,联邦反垄断局还将有权在未经该公司同意的情况下,允许在俄罗斯境内使用其知识产权,“条件由反垄断机构确定”。
业界观点:监管对象与必要性争议
接受媒体采访的专家认为,这些修正案旨在加强联邦反垄断局对最大型外国互联网公司的监管,例如 Apple、Google、Microsoft、Alibaba Group(拥有AliExpress)。该法律的通过也可能威胁到“Yandex.Market”服务。 “Yandex.Market”。
但也有专家认为这些修改是多余的。“现行法律已充分规范了零售领域的竞争机制和定价机制,包括使用软件工具的情况”,《M.Video》的代表瓦列里亚·安德烈耶娃指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