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俄罗斯议会二读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
白俄罗斯议员团在二读中通过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修正案。据议会代表娜塔莉亚·日布利尔介绍,该文件明确了消费者权利的多项规定,其中修改内容涉及网络贸易。
一、扩展购买凭证定义
“证明商品购买事实的文件”术语定义得到扩展,不仅包含纸质收据,也包括电子形式。考虑到互联网购物的普及,相关定义已作相应调整。
二、规范支付方式与退款流程
确立了消费者选择现金或无现金支付的权利,禁止因支付形式不同而对同类商品设定差异价格。卖家须以与付款相同的形式退款;且退款时不再要求出示身份证件,仅凭收银小票即可办理。
三、明确商品价格字体大小要求
法律对标示商品价格的字体大小提出要求,涵盖网上商店页面。日布利尔表示:“现在通过互联网销售商品时,价格必须使用印刷体,其大小不得超过商品广告中最大字体的两倍。”
四、语言使用条款
修正案单独规定了白俄罗斯语和俄语的使用条款。议员决定不强制生产商在白俄罗斯产品的包装和价签上使用白俄罗斯语信息,使用俄语即可;服务领域亦不强制使用白俄罗斯语。
立法者强调,此次修正案旨在使《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与白俄罗斯共和国法律法规、关税同盟技术法规以及欧亚经济联盟技术法规的要求保持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