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低价值包裹关税新政解析:暂停与终止的区别及应对策略
针对近期跨境电商关注的美国海关政策变动,核心结论明确:800美元最低限度免税待遇(de minimis)处于无限期暂停状态,且法定终止日期已锁定。企业不应猜测“何时恢复”,而应基于“2027年7月1日后免税通道彻底关闭”这一确定性事实调整长期预算。
五大关键事项状态汇总
以下为当前五项核心政策的状态梳理,建议企业据此调整内部合规动作:
| # | 事项 | 状态 | 关键日期 | 行动建议 |
|---|---|---|---|---|
| 1 | 最低限度免税待遇 | 无限期暂停;解除须由CBP另行公告 | 自2025-08-29起 | 已执行,须变更报关方式 |
| 2 | 该豁免的法定终止 | 已立法确定,不可逆 | 2027-07-01 | 按无免税通道进行长期预算规划 |
| 3 | ET13 强制适用日 | 已延期90天 | 2026-10-22(原)/ 2027-01-20(新) | 重新排期系统改造计划 |
| 4 | 低价值货物拟议规则 | 拟议中,未生效 | 意见截止2026-12-07 | 可提交意见,暂不作为执行依据 |
| 5 | ET86 申报通道 | 已不可提交 | 自2025-08-29起 | 仍使用ET86链路的企业须立即整改 |
注:表中“行动建议”指企业内部合规动作,不等同于对客户的最终承诺。
政策详解:暂停并非取消,终止才是终点
最低限度免税待遇:无限期暂停状态
自2025年8月29日起,800美元最低限度免税待遇进入“无限期暂停”(indefinite suspension)状态,依据为第14324号行政令及19 CFR 10.151(b)条款。这意味着低值货物不能再通过原免税通道入境,必须转为非正式报关或正式报关。
需特别注意,“暂停”与“永久取消”性质不同。暂停属于行政程序,理论上可由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通过联邦公报公告解除;但截至目前,ACE系统已不再接受Entry Type 86的cargo release传输,原有ET86链路必须整改。
法定终止日期:2027年7月1日
根据《One Big Beautiful Bill Act》(P.L. 119-21)第70531(b)条规定,最低限度免税待遇将于2027年7月1日正式法定终止(termination)。这是立法确定的不可逆日期。
企业在制定三年预算时,应将“低价值货物缴纳关税”作为基准假设,而非过渡性安排。虽然存在提前解除暂停的可能性,但这不应纳入成本模型的主假设,仅可作为敏感性分析的备选场景。
ET13强制适用延期及应对窗口
延期详情与新时间点
CBP于2026年10月14日发布通知,将Entry Type 13(ET13)的强制适用日从2026年10月22日推迟90天至2027年1月20日。此前的9月22日仅为ACE系统自愿性测试上线日,并非强制执行日。
这90天的延期窗口期,企业应重点完成以下四项准备工作:
- 货物分类:甄别货物是否受美国《贸易法》第201/232/301条关税约束,或是否属FDA等政府机构(PGA)管辖。
- 清关方式复核:确认不符合非正式报关条件的货物,须转为正式报关。
- 系统排期调整:将原定10月22日截止的系统改造任务整体后移,并预留复核时间。
- 客户沟通:延期仅为内部合规缓冲期,不建议直接写入合同或对外承诺。
拟议规则征求意见期
关于《Low-Value Shipments》的拟议规则目前处于征求意见阶段,截止日为2026年12月7日。该规则拟调整申报数据要求并引入担保机制。在正式规则生效前,企业可参与意见征求,但严禁将其作为当前操作依据。
ET13适用范围澄清
ET13强制适用对象仅限两类国际邮政货物:
- 受美国《贸易法》第201/232/301条关税约束的货物;
- 属FDA等美国政府机构(PGA)管辖的货物。
其他国际邮件在2027年1月20日前流程不变。若货物既不在上述关税清单中,也不受PGA管辖,则无需立即执行ET13申报,但仍需确认是否符合非正式报关条件。各申报类型定位如下:
- Entry Type 13:针对上述两类特定国际邮政货物。
- Entry Type 11:常规非正式报关。
- Entry Type 86:Section 321专用,目前已停用。
- Entry Type 01:正式报关,适用于不符合非正式报关条件的货物。
企业当前行动指南
基于上述政策现状,建议企业本周内优先落实以下三项动作:
1. 调整报价口径
从报价模板中移除“含最低限度免税通道”的假设。将报价单拆分为关税和报关费用两行,并按已缴税情况进行测算。若不调整,后续产生的税费差额将由企业自行承担,且随着单量和货值增加,风险敞口将显著扩大。
2. 修正清关链路
立即停止使用ET86链路,转为非正式或正式报关。对于属于ET13强制适用范围的货物,需在2027年1月20日前完成申报路径适配。确保系统内的清关方式字段与实际申报一致,避免因传输被拒导致货物滞留口岸。
3. 建立对账机制
建立包含口岸、日期、清关方式、税费的四列对账表,按周核对。同时向财务部门提供书面说明,明确“2027年7月1日后无免税通道”的长期假设,以便统一年底复盘口径,厘清政策性与操作性导致的税费差异。
优先级建议:报价口径调整 > 对账表建立 > 清关方式适配。
结语
面对政策不确定性,企业应采取确定性策略:不再等待政策恢复,而是基于“2027年7月1日后免税通道关闭”的前提重构成本模型。利用当前的延期窗口,集中资源完成系统适配与数据核对,确保合规经营。
参考依据:第14324号行政令(90 FR 37775);19 CFR 10.151(b);联邦公报文件号2026-12670;Docket USCBP-2026-0298;Public Law 119-21 §70531(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