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反垄断局拟为在线交易聚合平台确立类似传统零售业的支配地位认定标准。
若在线聚合商上一日历年收入超20亿卢布、在特定商品市场交易额占比超35%,且具备显著“网络效应”,建议将其认定为“主导”地位。
e-pepper.ru门户网站受访专家指出该文件存疑。例如未明确“收入”计算口径:若按消费者最终支出计,Data Insight 2021年百强网店数据显示头部平台年收入近万亿卢布,前100名均达门槛;若按佣金计,前50名多数仍在限额内。
此外,“特定在线聚合平台在某一商品市场的交易份额(按总交易额计算)”表述模糊,既可指整个电商市场,也可指特定细分领域。
“以儿童用品为例,Wildberries.ru、‘Детский мир’(儿童世界)和Ozon.ru竞争激烈。若将‘Детский мир’归类为市场平台,其归属类别存疑。虽其在儿童用品销售中份额较大,但低于Wildberries。若将Wildberries和Ozon纳入统计,Detmir.ru份额不足35%;若不纳入……”——e-pepper.ru受访者表示。
俄罗斯电子商务协会(РАЭК)伊万·库尔古佐夫认为,应以特定地区和商品类别为基准,采用类似零售连锁企业的机制评估市场份额与交易价值。他表示:“在俄罗斯近400亿卢布总贸易额背景下,单纯以20亿卢布营业额为标准是否合理,我个人持保留态度。”
联邦反垄断局(FAS)将“网络效应”定义为“对在线商品供应施加重大影响,阻止其他参与者进入或排除出该商品市场”的能力。
新规允许该部门审查平台间交易是否符合反垄断法,目前线下贸易法律已大致按此方式运作。
修正案将纳入《反垄断法》(第135号联邦法律),作为“数字经济”国家项目的一部分,属于第五个数字反垄断包。
“目前部分市场平台营业额已超过大型联邦连锁企业。总体而言,若认同反垄断监管理念,则需实施相应监管。但我并不确定是否应将聚合平台与连锁企业分离。很难区分拥有5000个自提点(部分含独立仓库)的聚合平台,与拥有5000家门店(自有配送服务并将门店作自提点)的连锁企业之间的差异。”库尔古佐夫评估了该文件的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