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投资办厂、注册公司,或者派遣中国籍管理人员到越南工作的企业,接下来需要关注一项新的劳动用工规定。
2026年10月20日,越南政府副总理范氏清茶签署第393/2026/NĐ-CP号法令,对外国劳动者在越南工作的相关管理事项作出规定。新规将于2026年12月5日正式生效。
虽说是12月5日生效,但却是在原有条款进行升级调整。(下附条款中译版)
18 类免办清单里,中资企业只需盯住这6类
法令第8条列了18类情形。对中资出海企业而言,真正高频相关的只有以下几类:
新增的3类(393 号法令相对219号的新增):依据第221/2025/NĐ-CP号法令持有特别免签卡的人员;战略技术领域专家及其家属;依总理关于国家人工智能人才发展计划的决定引进的人员。
重点拆解:出资30亿越南盾这条线
1、 门槛怎么算
条文表述是"出资额价值达30亿越南盾及以上"。请注意三点:
- 看的是"该外国人本人的出资额",不是公司注册资本总额。
一家注册资本100亿盾的公司里,某位中国股东只出了10亿盾,不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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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的是企业登记文件上载明的出资,不是口头承诺或认缴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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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必须对得上。
2、一个必须划清的界限:出资 ≠ 雇佣
这是咨询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误判。
外国人受雇于一家越南公司,担任总经理或普通员工,不会因为这家公司有外资背景就自动获得豁免。
自己投资经营,和受雇于企业工作,是两回事。判断是否需要工作许可证,看的是本人的法律身份与实际工作形式,而不是公司的股东背景。
3、免办之后,你还要做什么
法令把免办人员分成两条截然不同的后续路径,这一步最容易被混淆:
路径A:办理免办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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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一份"不属于工作许可证签发对象的确认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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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窗口:预计开工日前至少10个工作日、至多60天(第10条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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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收到完整申请后5个工作日(第10条第3款);拒绝的须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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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期:最长2年,可延期一次、最长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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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外:企业内部调动人员的确认书有效期最长3年;
- 这是申办LĐ1暂住证的重要依据
路径B:仅需书面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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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机关不签发任何文件,用人单位提交书面通知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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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限:劳动者开工前至少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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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掉这份报备本身就构成可被通报的违规
出资达30亿越南盾的投资者,明确属于路径B。 依据法令第10条第4款:第8条第2款、第3款所列人员(出资达标的有限责任公司所有者/出资成员、股份公司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不需要签发免除工作许可证要求的证明书,但用人单位必须在预计开工日前至少3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主管机关。
书面通知须包含:姓名、出生日期、国籍、护照号码、外国雇主名称、工作地点、雇佣期限及具体情况。相对旧规,这是实打实的手续简化。
另外两处容易漏掉的通知义务,节奏同样是"提前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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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持免办证明的外国人到新工作地点工作,或变更工作地点(第10条第5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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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持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到该雇主的新地点工作(第23条第5款,此时还须通知公安机关)
注:本文根据越南《人民报》关于第393/2026/NĐ-CP号法令的报道整理,仅供企业合规参考,不构成个案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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