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蓝天格锐非法集资案在英国迎来新进展。2026年10月12日,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裁定,中国受害人就涉案逾6.1万枚比特币主张财产权的基础权利应依中国法判断。四天后,法院批准约1.6万名参与英国追索程序的中国受害人就此裁决提出上诉。与此同时,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检察机关没收钱志敏违法所得的申请,将这批比特币列入追缴范围。中英两国的司法程序正指向同一批核心资产。
核心观点摘要
1. 上诉获准仅改变了法律适用这一前置争点,涉案比特币的最终归属尚无定论,实体博弈刚刚开启。
2. 准据法之争决定主张依据:若依英国法,受害人可借助成熟的数字资产财产权规则主张权益;若依中国法,路径与举证逻辑将截然不同。
3. 约1.6万名个人申请人的授权范围、费用分担与退出机制,直接决定谁能在后续程序中继续主张权利,这是比法条更现实的门槛。
一、上诉获准,改变的是什么?
一、上诉获准,改变的是什么?
10月12日的裁决并未判定比特币的归属,也未启动返还程序,仅回答了“该用哪国法律审查受害人权利”这一问题。
在英国检察署依据《2002年犯罪收益法》提起的民事追缴程序中,大量受害人依据第281条提出申请,主张自己仍是比特币的权利人。由于法条未明确涉外案件中“属于”的判断标准,法院依据冲突规范,因合同订立地、付款地等事实均指向中国,初步认定准据法为中国法。
10月16日听证批准的正是对这一“选法”结论的上诉。这意味着原裁决并非终局,若上诉成功,英国法可能重新成为审查依据。但无论适用哪国法律,权利主张能否成立仍需等待后续的实体审理。
关键点:上诉获胜并不意味着立即拿回比特币,它只是让“用什么尺子量权利”这个前置问题重新开庭,最终结果取决于实体审理。
二、为何受害人律师主张适用英国法?
二、为何受害人律师主张适用英国法?
庭审中出现了一个反直觉的现象:坚持适用中国法的是英国检方,而代表受害人的律师则极力主张适用英国法。
差异在于财产权的认定逻辑。英国通过多年判例及2025年《财产(数字资产等)法》,已明确加密资产构成财产。若依英国法,受害人若能证明对特定比特币拥有财产性权益,便有机会主张2017年以来的增值部分。
若适用中国法,司法口径强调比特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相关交易属非法金融活动。受害人的权利主张可能更多回归到集资款的本金与利息返还,难以分享币价上涨的收益。
关键点:适用中国法未必是利好,它可能将主张从“对币的财产权”收窄为“对债权的返还请求”,从而影响最终受偿金额。
三、1.6万人的名单:谁会掉队?
三、1.6万人的名单:谁会掉队?
相比法律适用,更现实的问题在于人员组织。约1.6万名申请人以个人身份参与英国追索,其授权范围、费用分担及退出机制成为庭审讨论焦点。
跨境诉讼耗时漫长且成本高昂,授权不明确或无法承担持续费用的申请人可能在后续程序中失去位置。与此同时,国内程序也在推进: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将61896枚比特币等资产列入追缴范围,公告期六个月。对于未能参与英国程序的广大受害人而言,国内程序的公告期是主张权利的关键窗口。
关键点:未赶上英国程序的受害人仍有途径——国内没收程序明确以依法返还受损集资参与人为去向,需在公告期内积极主张权利。
结语
结语
这批比特币的故事从天津理财柜台延伸至伦敦法庭,如今停在两个法域的十字路口。此案提醒投资者:跨境资产的每一个环节——合同签订地、付款地、账户主体等,将在多年后决定你站在哪个法庭、适用哪套规则。
信源说明:
1. 英格兰及威尔士高等法院2026年10月12日裁定及10月16日听证情况,依据法治日报、财新等媒体报道。
2.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10月13日公告内容,涉及61896.41552945枚比特币等资产追缴。
3. 蓝天格锐案官方通报数据:非法集资403亿余元,涉及10万余名集资参与人;钱志敏于2025年11月在英国被判洗钱罪。
注:本文仅讨论跨境追缴中的财产权认定与程序问题,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
免责声明:本文仅供参考,不构成具体的法律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应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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