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一名中国富商起诉四名新加坡前雇员,指他们在七年内挪走公司和家族办公室逾7300万元资产。前雇员则反指富商出尔反尔,不肯支付原本协议好的薪酬与分红,为此提出反诉索讨约3900万元。双方对于关系破裂的导因各执一词。这起民事诉讼于10月22日(上周四)在新加坡高庭开审,预计审理至少30天。
案件背景与当事人
起诉人钟仁海原籍中国浙江,从事石油化工业生意,是浙江鸿基石化公司董事长。四名答辩人分别为吴淑妮、林微秀、艾琳艾勒姆和叶信志,他们从2015年至2024年任职于钟仁海在新加坡设立的Lee Fung International(简称LFI)公司。
代表诉方的律师来自Setia律师事务所,由严文键和陈悦欣代表;代表辩方的律师来自王律师事务所,由高级律师陈志明和朱宝华代表。
诉方指控:高度信任遭滥用
根据诉方索赔书,钟仁海在中国及海外经营石油化工业产品生产与贸易业务,并通过多家公司管理企业与个人财富,包括在新加坡设立的LFI以及家族办公室Panda Enterprise。
钟仁海最初认识吴淑妮时,后者是负责LFI公司业务的渣打银行职员。吴淑妮加入LFI后,又介绍林微秀和艾琳到LFI工作。其中,吴淑妮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林微秀和艾琳分别负责人力资源与财务工作,叶信志则是公司风险管理经理与内部审计员。
诉方律师严文键和陈悦欣在庭上表示,钟仁海的母语是中文,英文阅读能力有限,仅能听懂基本英语。由于英文能力有限,钟仁海高度信任吴淑妮,依赖后者与团队管理LFI公司资产,同时将他在新加坡的个人财富交由吴淑妮等人管理。
吴淑妮获得钟仁海的授权,可以代表他签署银行文件,并持有钟仁海各银行户头的登录资料。出于对吴淑妮的信任,钟仁海甚至在未核实文件内容的情况下,就签署吴淑妮交给他的文件。诉方称,钟仁海自称英文不好,完全信赖前雇员替他管理资产,直至银行职员询问巨额转款才让他起疑。
诉方指控四名答辩人滥用钟仁海的信任,在2017年至2023年期间挪走7300万余元,其中包括支付自己多达2370万元的薪水、董事费与花红。诉方称,四人担任的职务属于辅助角色,而非为公司直接创造盈利,钟仁海没理由给他们如此丰厚的薪酬与花红,且他从未答应让四人分享10%的生意分红。
此外,诉方还指控答辩人以替钟仁海购买奢侈品为由,向钟仁海与公司进行巨额报销,以及从钟仁海的个人银行户头提取总额超过21万元等。
辩方反驳:所有转款均获授权
辩方驳斥了上述指控,称所有的报销与转款都是正当的,且均得到钟仁海的授权。答辩人是按照钟仁海的指示,替他购买名牌包、手表和首饰等,这些物品有的是钟仁海买给自己,有的则是他赠送前妻与其他女性朋友。钟仁海也经常吩咐答辩人购买燕窝,带到中国赠送给当地官员与生意伙伴。他还会指示吴淑妮提取大量现金,然后将款项交给不同人。
答辩人坚称,他们收到的薪酬都是钟仁海授权支付的。辩方指出,钟仁海与吴淑妮向来相互信任与尊重,但到了2023年底,吴淑妮拒绝执行钟仁海的一些指示,两人关系开始破裂,钟仁海随后决定开除吴淑妮与整个团队。辩方认为,前雇员拒绝执行富商指示才是引发分歧的关键。庭上未进一步揭露钟仁海指示的详情。
辩方还称,钟仁海与四名答辩人之间原本存有大量的微信信息、电邮与其他文件,可以证明答辩人所做的转款都是获得钟仁海授权的,但如今这些书面记录不翼而飞,疑似被起诉人销毁;钟仁海也装糊涂,谎称从未授权答辩人动用他的资金。
反诉:索讨拖欠薪酬与分红
辩方指称,钟仁海曾经答应让吴淑妮与团队享有公司生意的10%利润,但未按照协议支付款项,同时拖欠部分薪金。为此,答辩人已提出反诉,向钟仁海索讨至少3050万美元(约合3900万新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