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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2日,北交所披露了百川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川生物”)关于第一轮审核问询函。
百川生物北交所IPO于2026年6月29日获受理,2026年7月23日北交所下发了第一次审核问询函。
招股书显示:百川生物是一家专注于植物拉丝蛋白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能够为客户提供植物拉丝蛋白的综合性解决方案。植物拉丝蛋白属于生物基材料中植物基材料的一大类,种类繁多。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以包括大豆蛋白、小麦蛋白、大米蛋白、花生蛋白、火麻仁蛋白在内的植物蛋白为原料,并不断向其他植物基材料领域拓展。例如,公司选用优质非转基因大豆蛋白作为主要原料,利用“拉丝蛋白的原料优选与配比技术”形成独特的配方,采用自主创新的“一种植物蛋白双螺杆挤压改性组织化技术”工艺与设备,通过对植物蛋白质分子进行重组及改性,制成具有显著纤维结构的植物蛋白材料。
本次日信高科IPO进程中审核问询问题中主要问询点2【研发费用核算准确性】,北交所在首轮问询中重点问询了:
根据申请文件:(1)报告期各期,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1,927.88万元、1,388.26万元、1,394.70万元。2023年对研发人员实行股权激励,计入研发费用494.45万元。(2)公司各期研发费用率分别为3.95%、2.85%和3.05%,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研发费用率平均值(0.59%、0.69%、0.61%)。(3)公司研发费用中以职工薪酬、材料费为主,职工薪酬各期占比分别为31.77%、41.22%、44.84%,材料费各期占比分别为33.03%、37.43%、37.43%。(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研发人员40人,占员工总数的比例为9.20%。公司研发中心下设技术部、研发部。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兼职研发人员,存在将生产部的人员调整至技术部的情况。(5)发行人实控人之一陈琛煜2021年4月至今,历任公司研发部经理、技术质量中心总监,现任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兼研发中心总监。请发行人:(1)说明发行人研发费用构成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较大差异。结合同类产品研发项目开展情况、报告期内主要研发项目配套主要客户、形成研发成果等情况,说明研发费用率大幅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的原因及合理性。(2)说明研发人员认定标准及划分依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所属母公司或子公司,分别说明配置的研发人员数量、专业、工作背景等构成情况,其中全职、兼职研发人员的数量及职工薪酬构成、兼职研发人员工时划分的依据,相关人员参与研发项目具体情况。说明报告期内研发人员所属部门调整情况,将生产部的人员调整至技术部的原因,相关人员从事研发工作的具体情况。说明董监高从事研发活动与其他活动的工时如何区分、参与研发相关具体情况,董监高薪酬计入研发费用的依据是否充分。(3)说明研发费用中存在的股权激励费用对应的具体研发人员及从事研发活动情况,计入研发费用的依据是否充分。(4)说明报告期内研发领料的具体情况、金额及去向,与生产领料是否能明确区分,研发领料与在研项目的开展情况是否匹配。说明发行人研发过程中是否形成产品或副产品,相关资产或对外销售成本是否计入研发费用,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5)说明研发活动与生产活动是否共用设备,说明研发费用中材料费持续 下降但燃料及动力费持续增长、两者不匹配的原因及合理性。(6)结合产品定制化生产的流程,说明前期定制设计等支出在研发费用及生产成本之间的划分依据。(7)对于合作研发、委托研发项目,逐一项目列示研发费用构成,是否产生实质研发成果,研发费用确认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存在提前确认研发费用的情形。(8)说明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与本次申报财务报告中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说明差异原因。
北交所问询百川生物研发费用核算,核心用意在于核查研发投入归集真实准确完整,重点关注研发人员认定及兼职、部门调整、董监高工时薪酬归集,研发领料与生产领料区分、研发产品及副产品会计处理、产研设备共用、合作及委外研发费用确认,以及研发费用率显著高于同行的合理性,旨在判断研发流程内控是否规范,防范虚增研发费用或混淆成本,确保核心技术相关投入披露真实。
数据引用来源:https://www.bse.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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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心/省心
有效/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