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想法我是一个人,对方是公司,调解员应该帮我说句话。
这个期待可以理解,但理解有偏差。
调解员不站队,但他会做一件事:平衡信息差。
比如,一方不清楚合同里某一条是什么意思、不知道逾期会有什么后果、不了解调解协议和判决的区别——调解员可以向当事人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程序后果,帮助双方补齐信息差,让双方在信息对等的基础上协商。
请注意这里的区别:
帮助当事人"理解",不等于帮助当事人"主张"。
调解员可以向你释明相关法律规定、调解流程,客观提示你的诉求存在的法律风险;但不会替你说服对方,也不会替你去争。常见想法调解嘛,无非是和稀泥,各打五十大板。
这是最普遍的误解——把调解等同于"和稀泥"。
事实上,一个专业的调解,前提是先把三件事弄清楚:
事实是什么——双方到底发生了什么
法律怎么规定——同类情形通常怎么处理
如果判,大概是什么结果——给双方一个现实预期
在这个基础上,才谈方案。
如果一方权利基础清晰、诉求于法有据,调解员不会单纯为了促成调解,劝说无过错方作出不必要的让步。反过来,如果一方的主张缺乏依据,调解员也会如实说明,而不是含糊其辞地"劝和"。
那么调解的空间在哪里?
不在"对错"上折中,而在"履行方式"上找空间。
举个例子:欠款事实清楚、金额没有争议,债务人确实该还——这时候"对错"没什么可折中的。能谈的是:一次付还是分期付、分几期、每期多少、违约怎么办。这才是调解真正发挥作用的地方。
常见想法一进门就看见他和对方打招呼,这还能公正吗?
这种担心,有制度上的回应:回避。
法律设置了回避制度来打消这类顾虑,出现以下情形,你有权申请调解员回避:
一是调解员是一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近亲属;
二是调解员与纠纷有利害关系;
三是调解员与纠纷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解。
当事人可以口头或书面提出回避申请。这是一项法定权利,不需要解释太多理由。
所以,如果确有上述情形,直接提出来——正派的调解员不会因此不快,制度本来就是为此设计的。
拆完三个误解,可以说清中立的三层含义。
第 一 层
程序上中立。双方都有充分陈述的机会,都能看到对方提交的材料,都在同一套规则下说话。不因为一方强势就多给时间,也不因为一方弱势就少走程序。
第 二 层
实体上不代替决定。调解员可以提方案建议,但方案最终由当事人自己拍板。调解员不能替你说"这个条件你可以接受",也不能强迫你签字。
第 三 层
底线不能破。中立不等于没有原则。如果协商方案存在违法、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即便双方都认可,调解员也不得促成该调解协议。
一句话概括:中立不是"没有立场",而是不偏向任何一方,只守住程序和法律的底线。
理解了中立,对当事人有三个实际好处。
第一,你可以放心把情况说清楚。调解员不是对方的说客。涉及隐私、商业秘密的,调解不公开进行;调解员对知悉的当事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你不会被强迫接受方案。调解以自愿为前提。谈不拢,你随时可以走,可以依法起诉或申请仲裁——这一点不会因为参加了调解而受影响。
第三,你的让步是自愿的,不是被压出来的。这也是为什么,一份真正谈成的调解协议,履行率往往比较高——因为它不是被"劝"出来的,是双方自己认下来的。
补充调解原则上不公开进行;调解员对调解过程中知悉的当事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回到开头那个问题:调解员站哪边?
他不站任何一边,他站在程序和法律的这一边。
不站队
才是调解员最硬的专业性
一个总想着"和稀泥"、谁声音大就顺着谁、为了结案而压一方让步的调解员,不是好调解员。真正的专业性,恰恰体现在不站队上——把事实摆清、把法律讲明、把方案交给当事人自己定。
我中心在调解实践中,始终坚持依法、自愿、中立、规范的原则。中立不是一句口号,它体现在每一次回避告知、每一次方案说明、每一份协议的签署过程里。
让每一起争议都有妥当的出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