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余年“双反”终落幕
中国太阳能玻璃迎欧盟政策拐点
欧盟废止对华太阳能玻璃“双反”措施
欧盟委员会于2026年10月21日发布公告,决定废止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玻璃征收最终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该措施自10月22日起正式生效。
此项“双反”措施始于2014年,期间历经2020年延长及2023年调整,持续时间已超过十年。欧盟此次取消征税的关键原因在于欧盟境内已无活跃的太阳能玻璃生产企业,原有贸易救济措施所保护的产业基础已发生实质性变化。
出口成本有望下降,退税需主动申请
此前,相关税率最高曾达84.2%。随着“双反”措施的取消,中国太阳能玻璃出口欧盟将不再承担这两项贸易救济税,出口成本有望显著降低。不过,最终成交价格仍受市场供需、企业报价策略、运输成本以及欧洲买家采购安排等多重因素影响。
退税操作指引
针对税款退还,欧盟海关将退还自2025年7月22日复审启动以来已征收的相关税款(不计利息)。需注意,退税并非自动执行,进口商必须依据最终法规及海关规定主动提出申请,并重点核对以下材料:
- 申报记录与缴税凭证
- 产品原产地证明
- 产品归类准确性
- 合同中的税费约定条款
适用范围界定
该措施适用范围严格限定为符合特定技术指标的钢化钠钙平板玻璃。判定依据主要为产品的物理和技术特征,不能仅凭“太阳能玻璃”这一名称进行简单判断。
(图片字体素材均来源网络,侵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