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电讯条例》(第106章),香港公司或商号若在营商过程中管有或经营可用作无线电通讯的器具、物料及其组件,必须申领无线电商牌照。除非该器具属于获豁免类别(如符合规格的室内无线电话、手机、短途对讲机等)。对于从事无线电设备贸易或电商售卖对讲机、电台设备的商家而言,此牌照为合规经营的必要条件。
一、核心信息概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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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牌机构:
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OFCA)。 -
- 申请表格:
A112(无线电商牌照〔放宽限制〕)。 -
- 牌照费用:
放宽限制版每年 HK$1,500。有效期截至发牌翌年相应月份的首日,可按年续期。 -
- 附加权限:
持牌人可进出口无线电发送器具,通常无须再逐批申请普通进出口许可证。 -
二、办理流程四步走
01|填写 A112 申请表
从 OFCA 官网下载最新版 A112 表格。表格附带「牌照持有人须遵守的一般条件」,建议在填写前仔细阅读。
02|准备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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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注意:商业登记证副本必须包含机印部分(显示缴费日期、收条号码及缴付款项),缺失将导致申请不被受理;此外,贮存地址不接受公共货仓。
03|提交申请
可通过以下四种渠道任选其一提交:网上提交(按指引上传文件)、亲自递交或邮寄至 OFCA 牌照组(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213号胡忠大厦26楼)、传真至 3155 0936、或发送至电邮 license.rdd@ofca.gov.hk。
04|缴费领牌
申请获批后,需按付款通知缴纳费用。支持现金、划线支票、银行本票、缴费灵、易办事、转数快等方式(支票抬头请写「通讯事务管理局办公室」,不接受远期支票)。牌照将以邮递方式寄回。审批时长视个案而定,具体以 OFCA 最新公布为准。
一句话总结
准备 A112 表格、含机印部分的商业登记证及注册证明,通过网上或邮寄方式递交至 OFCA。牌照年费 HK$1,500,获批后邮寄送达。确保材料一次性备齐,可避免反复补件,加速审批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