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取消对华太阳能玻璃双反关税
近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公告,决定废止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玻璃征收的最终反倾销和反补贴关税。根据最新公告,相关措施将于2026年10月22日正式生效。
此前,欧盟对上述产品实施的反倾销税率因企业而异,单独税率范围为17.5%至75.4%;反补贴税率为3.2%至17.1%。此次取消措施后,符合适用范围的中国太阳能玻璃出口欧盟将不再承担这两项贸易救济税。
关税退还机制明确
欧盟公告明确指出,海关将退还复审期间已征收的相关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不计利息)。自2025年7月22日起缴纳的双反关税均在可申请退还范围内。
涉及产品规格与用途
受影响的太阳能玻璃主要为钢化钠钙平板玻璃,其关键技术指标包括:
- 铁含量低于300 ppm;
- 太阳光透射率超过88%;
- 耐热性最高250°C;
- 抗热冲击能力达到Δ150 K;
- 机械强度不低于90 N/mm²。
此类产品此前归入欧盟CN编码ex 7007 19 80,涉及TARIC编码7007 19 80 12、7007 19 80 18、7007 19 80 80及7007 19 80 85。主要应用于光伏组件,同时也用于平板太阳能集热器、温室及家具等领域。
(来源:中国贸易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