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电商,很多老板都有同一个疑问:采购、广告、物流、平台扣费,钱明明花出去了,为什么算税的时候,有些费用还是扣不了?
今天这张图,把常见支出整理得比较直观。但有几处,尤其是跨境卖家,不能直接照着做。
先说结论:花了钱、能入账、能在当期税前扣除,是三件不同的事。
本文主要讨论境内公司、按查账征收方式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情况。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及境外主体,不能直接套用。
一、采购款付了,不等于全部变成当期成本
假设一家店采购了10万元商品,当期卖出部分对应采购成本6万元,剩下4万元还在仓库。
不能因为10万元已经付款,就全部计入当期销售成本。
正常情况下,卖出的部分结转成本,没卖出的部分仍是存货。相关运费等,还要判断是否应计入存货成本。
跨境卖家尤其要注意:货从国内发到海外仓,不一定就已经卖掉。
账上不能把海外备货全部当费用,又把后面的销售收入完整确认,造成期间错配。
二、保证金,不能简单写成“可摊销”
图里“可摊销保证金”这句话,容易让人误解。
平台收取、后续可以退还的保证金,通常属于押金或往来款,不是交出去就产生了费用,也不是放久了就能逐月摊销。
如果后来实际转为服务费,或者被扣作赔偿,需要根据合同、扣款原因及凭证重新判断。
平台扣了钱,也要先问:扣的究竟是什么?
另外,平台合同扣款与行政罚款不能混为一谈,是否允许税前扣除,要分别核实。
三、境外费用,不是必须拿到中国发票
这点对跨境卖家很重要。
海外仓租金、境外广告、平台服务等支出,不能一概要求对方开具中国增值税发票。
税务规定明确,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可以按规定使用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来源:税务部门答复
但这也不等于一张付款截图就足够。
合同、费用账单、服务记录和付款资料,应当能够相互对应,说明谁提供了什么服务、为什么由这家公司承担。
四、招待费有发票,也不是全额扣
图里列出的客户接待、商务宴请,如果属于业务招待费,要受扣除限额约束。
现行规则是: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同时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比如,符合条件的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1万元,先按60%计算是6000元,但还要与收入限额比较。
所以,“有票就能全扣”,不成立。也不能把个人聚餐换个报销名称,就变成经营费用。
五、能抵增值税,也要单独判断
图中“专票可抵增值税、双重减税”的表达,也需要加上条件。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票,并不代表所有进项税额都能抵扣,还要看用途、凭证及适用政策。
能够抵扣的进项税额,通常也不能再重复计入成本扣一次。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与增值税进项抵扣,不是同一套判断。
这张图适合用来提醒大家:经营费用别漏记。
但不要把它理解成一份“照着找发票,就能降低利润”的清单。
真正该做的是,把已经发生、属于企业经营的支出,按正确性质、正确期间记录下来,并保留合规凭证。
不是为了少交税去多花钱,而是别让真实花出去的钱,因为资料缺失、分类错误,最后没能按规定扣除。
本文为财税信息分享,配图仅供理解参考,具体会计处理及税前扣除应结合业务实质和适用规定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