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制物项概览
| 领域 | 公告 | 管制对象 | 核心卡线参数 | 管理方式 |
|---|---|---|---|---|
| 无人机 | 49号 | 整机、自驾仪、发动机、通信设备、电机/电调/桨叶、飞控软件、集群技术 | 续航/抗风等指标(如≥30min、≥3h)、射程≥300km、布撒量>80L | 敏感用途逐单许可;特定机型登记便利;参展样品登记便利(非防务展、原样复运) |
| 盾构机/隧道掘进机 | 50号 | 整机、刀具刀盘、螺旋机、管片机、主驱动、再制造技术 | 专门设计用于受控整机的,即纳入管制 | 敏感地区逐单许可;非敏感地区登记凭证+不转口承诺 |
| 步履式挖掘机 | - | 整机、电液比例控制技术 | 跨障>1.2m、涉水>1.5m、跨沟>3m、爬坡>40° | - |
| 高原型湿喷机 | - | 整机、高原发动机、供氧装置、电机、空压机、底盘、折叠臂、液压泵送技术 | 海拔3000m以上,且5项性能全部满足 | - |
| 挖泥船部件 | 51号 | 泥泵(吸口≥0.55m、转速≤400rpm)、泵壳、叶轮、耙头(吸管≥0.55m)、绞刀(刀圈≥2.1m) | 口径、转速、尺寸 | 一律申请出口许可证 |
统一管理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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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只管整机:零部件、软件、技术单独出口同样受控。 -
不看新旧:二手机、租赁机、售后备件、再制造服务均在管制范围内。 -
不看HS编码:以实测参数及是否“专门设计”为判定依据,HS编码仅作申报参考。 -
禁止拆零绕管:将受控部件从整机拆出后单独申报,属于违规。
出口申报:双向备注(硬要求)
| 情形 | 报关单备注内容 |
|---|---|
| 属于管制物项 | “属于两用物项”+管制编码(如9A012、2B906) |
| 不属于管制物项但参数接近 | “不属于管制物项”+填写具体参数指标 |
质疑鉴别流程(52号,已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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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计入时限:企业补充材料、检验检测时间。 -
重大/疑难情形:可突破上述时限。 -
允许拆分通关:同报关单项下无关联货物,可先行通关。
| 档位 | 适用场景 | 代表物项 |
|---|---|---|
| 逐单许可 | 敏感国家/地区、军警用途、军事最终用途 | 挖泥船部件(51号)、盾构机出口敏感地区 |
| 登记凭证 | 非敏感地区出口,且最终用户承诺不转口 | 盾构机/隧道挖掘机、步履式挖掘机、高原型湿喷机出口非敏感地区 |
| 登记便利 | 特定机型、参展样品(非防务展、原样复运) | 49号特定机型(如30min—3h抗风指标机型) |
企业合规行动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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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重判:立即按49—52号公告的新参数标准,对全部SKU逐一判定是否落入两用物项管制范围,并于11月18日前完成;对参数临界产品应标注并复核。 -
参数实测:对参数接近卡线值的产品,立即安排或留存第三方检测报告,作为报关备注“不属于管制物项”及应对质疑鉴别的依据。 -
台账建设:11月18日前建立“整机—专用件—软件—技术”全链条台账,覆盖二手机、租赁机、售后备件及再制造服务。 -
报关模板:11月18日前将双向备注话术标准化并嵌入报关系统——属于管制物项的,备注“属于两用物项”+管制编码;不属于但参数接近的,备注“不属于管制物项”+具体参数指标。 -
合同增补:新签合同立即加入许可前提条款、最终用户不转口承诺及滞港免责条款;存量合同视情况补充确认。 -
人员培训:持续开展关务、销售、技术三方联动培训,重点识别敏感目的地、军警或军事最终用途、参数临界及拆零申报等“疑似管制”订单。 -
应急准备:常态化准备52号质疑响应材料包,确保收到《质疑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可提交合同、发票、技术资料、情况说明等材料。
特别声明(discla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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