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过去的国庆假期,根据交通运输部数据,10月1日至7日,全社会跨区域人员流动量预计达到21亿人次;
旅游消费热闹,酒店和民宿平台自然客似云来。
但从财务角度:
游客把钱付给平台,平台再转给房东,这笔钱到底应该由谁负责扣税?
之前在《财税人今年被查得没脾气?是你倒霉,还是税制变天?》一文里,我讨论过跨境电商店铺收入、收款主体与纳税主体不一致的问题。税务机关关注的,已经不只是企业在哪里注册,还包括业务和资金究竟怎么运转。
今天这个案号为C-83/21,判决识别码为ECLI:EU:C:2022:1018的案例,又把问题往前推了一步。
一、案件背景
故事要从2017年的意大利讲起。
Airbnb,如果不知道的,可以理解为拼好房。
它的商业模式并不复杂:房东把闲置房屋放到平台上,游客在线预订,平台负责撮合交易,并通过支付体系处理房费。
本案涉及的主要公司包括爱尔兰注册的Airbnb Ireland UC,以及英国的Airbnb Payments UK Ltd,两家公司同属Airbnb集团。
Airbnb业务为:
游客支付住宿费 → Airbnb处理付款 → 意大利房东收到房租
假设游客支付1000欧元房费,房东需要按照意大利法律缴纳所得税。
从传统商业模式来看,房东是租金收入的取得者,税务义务主要围绕房东展开。
但互联网平台出现后,情况发生了变化。
因为平台不仅知道房东出租了哪套房子、出租了多少天、收取了多少租金,还可能直接控制房费的收取和划转。
在税局眼里,平台恰恰成为最容易掌握交易数据、也最方便执行扣税的那个环节。
2017年,意大利出台第50号法令(Decree-Law No. 50/2017),针对符合条件的非经营性短期住宅出租建立税收征管制度。
其中第4条涉及最长30天的短期租赁,规定房地产中介及在线平台在符合条件时承担信息报告和租金税款扣缴义务。
当平台收取租金或参与收款时,原则上需要按规定扣缴21%的税款,并将相应金额缴给意大利税务机关。
但是,Airbnb对意大利2017年的相关规定提出了挑战,争议一直进入欧洲法院。
2022年12月22日,欧洲联盟法院作出C-83/21号判决,对意大利的三项义务分别作出判断。
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
2023年5月,意大利米兰金融警察出具税务稽查报告,建议税务机关就Airbnb Ireland相关扣缴义务作出约7.79亿欧元的税务核定。
同年12月13日,Airbnb宣布与意大利税务机关达成和解,就2017年至2021年期间的税款扣缴争议支付5.76亿欧元。
这笔钱包括相关税款、罚款和利息。Airbnb同时明确表示,和解不代表承认法律责任,也不会向房东追偿这笔和解款项。
更值得关注的是,事情并没有在2023年画上句号。Airbnb后来披露:2017年至2023年相关和解金额累计达到8.94亿欧元。
二、纳税人主张
1)Airbnb是跨境数字服务平台,意大利不能忽视欧盟服务自由原则
Airbnb Ireland注册在爱尔兰,通过互联网向不同国家的房东和旅客提供服务。
因此,Airbnb在诉讼中援引欧盟关于电子商务、服务自由以及相关技术性规则的法律制度,质疑意大利对跨境平台施加的部分税务义务。
其中一个重要法律依据是《欧盟运行条约》(TFEU)第56条。
该条确立了欧盟内部跨成员国提供服务的自由原则。
简单理解,欧盟允许一家爱尔兰企业向意大利客户提供服务,意大利不能仅仅因为这家公司注册在境外,就设置不合理的额外障碍。
2)平台承担额外的扣缴和申报工作,会增加跨境经营成本
意大利2017年的制度不仅要求平台提供交易信息,而且要求涉及租金收款的中介执行扣税。
这意味着平台不能只完成原来的商业撮合与支付功能,还要建立税务资料收集、税额计算和缴纳机制。
从财务操作来看,这些义务带来的工作量并不小。
比如,一套房产是否属于适用范围?房东是否以经营者身份提供出租服务?每笔租金应在什么环节扣税?如何形成税务申报和支付记录?
如果平台服务很多国家,就意味着需要根据不同国家的法规配置不同的税务系统。
3)强制指定意大利税务代表,增加了境外企业的负担
在本案中,Airbnb更有力的一项法律争议,是意大利要求部分没有当地常设机构的境外中介指定意大利Tax Representative。
Tax Representative,就是由指定人员或机构在当地协助承担相关税务职责。
问题在于,这项义务针对的是没有意大利常设机构、但参与相关租金收款的境外企业。
Airbnb提出,这个规定不公平,因为当地平台不需要承担同样的代表设置负担,所以这是对境外平台的一种不合理限制。
三、税局主张
1)房东才是收入取得者,但平台可以承担税款扣缴责任
房租收入归房东,房东需要依法纳税。
但如果税务机关面对成千上万名短租房东,单纯依靠每个房东自行申报,征管成本和信息获取难度都会较高。
相比之下,Airbnb等平台掌握了交易资料,有的平台还直接参与房费收付。
因此,意大利通过2017年第50号法令第4条,将相关税务责任延伸至房地产中介和在线平台。
其中,第4条第4款涉及租赁信息报告,第5款涉及租金税款扣缴,第5-bis款则涉及没有意大利常设机构的境外中介履行相关义务的安排。
2)意大利政府认为,税务代表有助于保障征管效果
对于强制指定意大利税务代表的规定,意大利政府在欧洲法院程序中强调,这一安排有助于税务机关监管境外服务提供者,保障税款征收与汇缴。
政府认为,跨境平台涉及大量房源和交易,境外企业没有当地常设机构,税务监管本身就更复杂。
如果指定本地税务代表,税务机关可以更方便地处理有关责任。
这一理由具有税收征管上的合理目的。
四、法院判决
2022年12月22日,欧洲法院就C-83/21案作出判决。意大利最高行政法院Consiglio di Stato请求欧洲法院解释相关欧盟法律,因此,本次判决并非直接核定Airbnb应缴纳的历史税款。
1)法院首先确认:这些义务属于税收领域
法院首先明确,意大利要求平台提交租赁信息,是为了识别纳税人、确定税基及应纳税额。
因此,信息报告、税款扣缴及税务代表义务均属于税收领域,不适用部分欧盟数字服务指令,但仍须接受《欧盟运行条约》第56条关于跨境服务自由的审查。
2)信息报告义务:法院认可意大利的规定
法院在第45段指出,普遍适用于境内经营者、且不会对跨境服务自由形成足够直接限制的规定,并不当然违反第56条。
第77段进一步确认:
“does not preclude legislation”
法院认为,欧盟服务自由原则并不禁止成员国要求符合条件的中介提供短期租赁交易信息。
因此,Airbnb不能仅以跨境服务自由为由,排除依法适用的信息报告义务。
3)税款扣缴义务:法院同样没有否定
意大利要求参与租金收款的中介依法扣缴税款。
法院在第55段指出,该制度同时适用于意大利本地及其他欧盟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仅因增加相同的合规成本,并不当然构成对跨境服务自由的限制。
第77段进一步确认,成员国可以要求收取租金或参与收款的中介,依法扣缴税款并向当地税务机关缴纳。
这意味着,房东虽然是租金收入的纳税人,但平台仍需依法承担扣缴责任。
4)强制指定意大利税务代表:法院认为过度限制服务自由
意大利要求部分没有当地常设机构、且参与租金收款的境外中介指定意大利税务代表。
法院承认,保障税款征收是合法目标,但认为强制指定当地代表增加了境外企业的经营负担,而且没有充分考虑限制更小的征管方式。
判决第76段明确指出:
“contrary to Article 56 TFEU”
即强制指定当地税务代表的要求,在本案条件下违反了欧盟跨境服务自由原则。
这一结论体现了欧盟法律中的比例原则:税务机关可以加强征管,但监管措施不能超过实现征管目标所必需的程度。
五、启示
1)识别实际业务责任
平台不是收入的最终纳税人,不代表没有扣税义务。出海前应按国家核查收款、代付、申报及扣缴要求。
2)建立完整证据链
将合同、订单、商户身份、资金流水及扣缴凭证关联,确保交易与税务申报可追溯。
3)税务规划前置
设立境外平台前,应评估当地扣缴义务、系统改造及历史追缴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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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来源:
1. 欧洲联盟法院|C-83/21号判决|2022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