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冻干产品具有最大程度保留原料活性成分、延长产品保质期等优势,次抛型化妆品具有无菌、高效、小剂量等优势。目前两类产品深受市场青睐,但缺乏国家或行业统一标准,市售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制定统一、科学、可操作的标准,对加强产品质量控制、保障产品安全有效、提升行业整体技术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化妆品冻干产品(征求意见稿)》,化妆品冻干产品是指将液态化妆品原料通过真空冷冻干燥工艺,一次成型,根据模具不同可制成形状如片状、块状、球状、絮状或粉状等,能溶解于溶媒,用于人体皮肤的化妆品。《次抛型化妆品(征求意见稿)》提出,次抛型化妆品指采用一次性独立包装且净含量标注明确,包装中内容物启封后一次性使用的化妆品。其包装形式包括吹灌封(BFS)一体化技术灌装软管、软胶囊、安瓿瓶等。
两份标准文本系统规定了对应产品的原料要求及感官、理化、微生物、有害物质等多维度质量指标要求,以及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因产品特性不同,标准内容各有侧重。
例如,《化妆品冻干产品(征求意见稿)》中规范了复溶性、水分等关键指标及相应检测方法,《次抛型化妆品(征求意见稿)》中包括耐寒、耐热等关键指标及相应检测方法。此外,同一指标的具体要求也存在差异。在微生物指标方面,对于菌落总数/(CFU/g或CFU/mL),通常冻干产品要求≤500,次抛型化妆品中吹灌封一体化产品、其他产品要求分别≤100、≤1000,同时,眼部化妆品、口唇化妆品和儿童化妆品的要求在此基础上收紧。对于霉菌和酵母菌总数/(CFU/g或CFU/mL),冻干产品的要求是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次抛型化妆品中吹灌封一体化产品、其他产品的要求分别为≤10和≤100。
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冻干产品(征求意见稿)》等2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化妆品技术标准,中检院组织制定了《化妆品冻干产品》等2项化妆品标准制修订项目征求意见稿(附件1—2),现公开征求意见。请按要求在“化妆品标准制修订管理系统”(https://www.nidc.org.cn/nidc/bshff/hzhpbzh/hzhpbzhxt/index.html)中反馈意见,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22日。
附件:
1.《化妆品冻干产品(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2.《次抛型化妆品(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中检院
2026年10月15日
附件
附件:
1.《化妆品冻干产品(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2.《次抛型化妆品(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来源:中国食品药品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