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22日下午,越南政府总理黎明兴在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分组讨论《土地法》《住房法》《房地产经营法》三部修订草案发言时,认为:过高的地价会增加项目成本,叠加融资成本和行政手续耗时,进一步推高房价。地方可能在短期内增加财政收入,却会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较大负面影响。因此,国家需要加强地价管理和调节,使其服务于发展目标。
越南《土地法》《住房法》《房地产经营法》(修订)三法修改,将影响地价、房价,值得越南中资企业领导们和在越南中国同胞们关注。
一、地价:地价:强化国家调节,完善“土地价格表+调整系数”机制
《土地法》草案提出取消“具体地价”和“土地估价咨询机构”的规定,完善土地价格表与调整系数机制,地价从“拍卖定价”向“国家定价”转变。
《土地法》草案规定了国家定价的四个原则:
1.诚实、客观、公开、透明,并符合各时期的发展目标;
2.遵守土地估价程序和手续;
3.以土地数据及相关专业数据为依据;
4.协调国家、土地使用者与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越南国家要的是可控的、有数据支撑的、服务于整体经济目标的地价,而不是拍卖场上的最高地价,但不能据此断言今后地价必然下降。
二、住房:明确住房分类,发展租赁住房,让民众有房住
《住房法》草案把住房明确分为四类:商业住房、租赁住房、公务住房、政策性住房。
明确将租赁住房被定位为“社会保障的战略支柱”,租赁住房租金不得超过省级人民委员会颁布的价格框架。总理强调,发展租赁住房,让民众获得稳定、支付得起的住所,让投资者有合理回报。
商业住房交给市场,收入高、条件好的人,就去购买高端商业住房。
结语
越南《土地法》《住房法》《房地产经营法》(修订)三法草案还处于国会代表讨论阶段,但总理和国会主席、代表们的发言已指明了修改方向。越南国家要的是可控的地价、可负担的住房、可运转的项目。
越南中资企业应当关注越南法律修改和变化,跟着政策方向走,早半步看懂规则的人,比跟着市场情绪走,走得更稳定、活得更长久。
傅毓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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