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问:这是联名吗?
答:不,这只是一场普通的促销活动。
问:什么样的促销活动?
答:买巧克力,送小野君的盲盒。
正是这场看似普通的促销活动引发了一场巨大的风波。卖的是正品,送的也是赠品,可为何还是被认定为侵权?因为这场促销,长得实在太像联名。一样的横幅,一样的头像,一样的“陪你一起度过”。差别只有一样东西:授权书。有它,叫合作;没有,叫借。
作为专注于知识产权侵权监测与维权的专业机构,我们对此案进行深度解读,并为客户公司提供实战建议。如您已对案情有大致了解,可直接跳转到文末的【右上角建议】板块。
案件事实
被告主要销售巧克力。在双十二活动期间,消费者只要打开店铺首页,就可以看到一块置顶的横幅,那行字从横幅里浮出来,跟着页面滚动——“赢PoP小某君陪你一起度过双12会员打榜活动全阵营上线ING”,后面还缀着“加入会员”。
首页往里的活动页,五个圆头大眼的盲盒形象排开,旁边写着“加入会员让‘小某君’陪你一起度过”,以及“【1元秒杀】泡某盲盒1个款式随机”。
会员栏目的处理更进一步。赠品不直接卖,要入会、要打榜;会员“优先购”里另有一条链接通向这批盲盒;到了活动后段,这家巧克力店的会员商品换了名字,叫“POP全家福礼包”。这样看下来,真的像是泡某公司与被告的联名活动。
泡某公司后来起诉,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200万元。
侵权认定
法院的认定可以顺着一条链读下来。
起点是标识。 所谓标识指的就是知名度和辨识度。泡某公司的企业名称与“小某君”商品名称够得上“有一定影响”。况且潮玩还多一层:IP的故事与人设绑着企业文化,公司名的商誉会流到产品名上,保护范围因此延伸到具体IP名称。
下一步是授权。 搭赠无需授权,但那只覆盖“送”;用法一旦跨向联名,许可方式、范围、费用,一样省不了。被告没授权,也没付费——用采购的成本来换授权的效果,本质上就是一个搭便车的侵权行为。
重心在效果。 法院不抠“联名”的字眼,只看消费者整体观感。主品与盲盒本无功能交集,IP形象却被推至视觉中心;横幅、浮窗一体排版,主赠边界由此模糊;赠品机制又从随单附送转为入会打榜专属,另设会员链接、冠以礼包之名。三层叠加,判词定调:已然超出公众对合理赠品营销的正常认知。
链到这里收口:被告的行为足以让人误认两家存在IP联名,属“贴靠”,且有“混淆”“贴傍”的主观恶意,构成不正当竞争。
另一头是条短链:5幅形象图未经许可上架,公众可在其选定的时间、地点获取,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两链并行,各治一个行为。
判决结果
一审判决结果:
被告广州淘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北京泡某公司赔偿 130000 元(含合理维权开支);
驳回原告北京泡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
二审判决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右上角法律
先给IP办一张“身份证”
把“正品抗辩”提前拆穿
看页面别当读者,当“误认发生器”
合同是比诉状便宜的防火墙
联系我们
本案最难防的,就是“不写联名、却处处像联名”。这类页面随活动下架、版本迭代转瞬清空,权利人察觉时,往往只剩空链。
站在权利人立场,我们顺着本案暴露的三处薄弱点做支撑:
1、日常监测,循整体误认的司法审查逻辑定向巡检,捕捉标题、机制、视觉编排里的隐性暗示,不止扫盗图。
2、证据固定,抢页面鲜活时做场景式保全,锁住动线与规则共同构成的完整现场,不靠零散截图。
3、维权诉讼,版权与反法双线并诉,不只打图,更守标识商誉与叙事边界。
看得见的冒用好清,看不见的“像”,我们替权利人先看见。
微信号:Trust_lu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