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统筹部秘书苏斯维乔诺・穆吉亚索 / 经济部(Ekon)
10 月 16 日印尼经济统筹部宣布,将修订《2024 年第 42 号政府条例》,原定于2026‑10‑18 生效的强制清真认证要求,多数品类延后至 2028‑10‑18 实施。本次调整覆盖食品饮料、屠宰制品相关服务、小微经营者产品、进口食品饮料;同时传统药、准药、保健品、化妆品、化工、基因工程制品等消费品也延期至 2028‑10‑17。非处方药期限维持 2029‑10‑17,精神类以外强效药物维持 2034‑10‑17 不变。
印尼同步废止 BPJPH 2026 年第 4 号进口清真产品核查条例,后续将更新配套细则。延期目的是完善清真认证体系,推进国际证书互认,降低企业合规冲击。
出海启示: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轻工消费品的对印尼出口中企获得两年缓冲期,但不代表可以搁置准备。企业应提前布局清真认证、对接证书互认机制;持续跟踪后续配套修订,避免 2028 年集中合规带来业务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