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1.用人单位在办理日常申报前务必先确认好缴费基数,确认无误后再进行申报缴费操作。
2.因2026年度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调整产生的社会保险费差额,参保单位在2026年12月底前完成差额补缴的,不计征滞纳金。
END
●2026年度最后1次申报26日截止,抓紧办理!(附申报流程)
●10月31日截止!还未完成申报的企业抓紧办理!
●公司取得抬头是个人的供暖费发票,可以税前扣除吗?
●个税App里多了一笔“不认识”的收入,怎么回事?
●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7-8月销售20万,9月又收到订单交付款16万,能否9月确认8万元收入,剩余8万元推迟到10月份再确认收入?
●我们有一笔前几年的采购支出,今年才刚拿到发票,还能税前扣除吗?
来源:北京密云税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