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旺集团常年全国公路运输承运商征集公告
旺旺集团秉持“缘、自信、大团结”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成为“综合消费食品王国”。目前,集团在全国设有34个销售分公司及31个生产基地,年度泡货总运量约730万方,重货总运量约300万吨。
为优化物流网络,旺旺集团现面向全国征集具备省内城市配送、省际干线运输能力及专业管理水平的运输单位作为常年承运商。欢迎符合资质、信誉良好、实力雄厚的运输单位参与应征。
一、征集时间
常年有效。
二、应征单位资质要求
- 基本资质: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本数),成立满三年,资信良好且无不良记录。
- 税务资格: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业务能力:具备省际干线运输及省内城市配送资质与能力;有快消品承运经验者优先。若投标南京总厂冷链项目,需额外具备冷链运输相关资质。
- 服务保障:能提供24小时运输服务,沟通渠道畅通,具备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及质量保障能力。
- 投标限制:不接受两家及以上企业联合投标。
三、应征资料提交规范
所有提交的资质证明及表单材料必须处于有效期内,信息须为最新记录,并加盖企业公章,缺一不可。
若应征主体之间存在关联关系,需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承运商关联企业投标报名提报表》,由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后提交。
四、资质审查与邀请投标
经评审合格的应征单位将进入旺旺集团公路运输业务招投标邀请备选名单。具体招标信息以入围单位实际收到的邀标文件为准。
免责声明:本次征集不构成旺旺集团的任何要约或承诺。集团保留对应征单位是否符合邀标资格的独立判断权与决定权,且不承担对评审结果进行解释说明的义务。
违规责任强调
请务必如实填报与提供信息。若发现以下违规行为,将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 审查阶段发现不实:取消投标资格,拒绝接受投标。
- 中标后发现不实或未如实申报关联关系:中标无效,取消承运资格,并追究缔约过失责任。
- 合同履行期间发现不实:解除承运合同,取消合作资格,并追究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