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盈天人力资源公司 — 白乙伶Elaine
员工早上9点上班,晚上7点下班,每天在公司待满10小时,是否意味着公司必须支付2小时加班费?
对于在阿联酋经营的企业,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可能涉及午休时间、加班审批、工作安排和工资计算等多个方面。尤其在员工提出加班费追索时,仅凭一张考勤表,未必能够判断公司是否需要支付。
在公司10小时,哪些时间才算工作时间?
根据阿联酋《劳动关系监管联邦法令》第17、18条,私营部门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每天8小时、每周48小时。员工原则上不得连续工作超过5小时而没有累计至少1小时的休息,休息时间不计入工作时间,特殊岗位和工作安排另有规定。
假设员工上午9点上班,晚上7点下班,中间有2小时可以正常休息,那么实际工作时间为8小时,通常不构成加班。如果只有1小时午休,实际工作时间达到9小时,超出的部分就需要进一步判断。
但企业不能只看排班表上写了多少休息时间。例如,公司规定12点至1点为午休,但员工仍须接听客户电话、回复工作信息,甚至不能离开岗位。这种情况下,名义上的午休并不一定能全部扣除。
HR需要核查的是员工是否真正获得休息,而不是考勤系统是否设置了自动扣除。尤其对于客服、值班等岗位,如果休息期间仍承担持续工作任务,就应进一步核实实际工时。
员工每天工作10小时,公司一定要支付加班费吗
没有加班审批,公司就不需要支付吗?
不少企业规定,未经主管批准的加班不予计算。这项制度有管理价值,但不能作为判断加班费的唯一依据。
例如,员工每天6点下班,却经常在晚上8点收到主管安排的工作,并通过邮件、工作系统提交成果。即使没有正式加班申请,也不能简单认定这些时间与公司无关。
处理此类争议,HR至少需要核查三个问题:员工是否实际工作、工作是否由公司安排或认可、相关时间是否超出适用的正常工时。
打卡记录可以证明员工停留的时间,却未必能证明全部时间都在工作;而工作邮件、任务记录、主管指令及项目交付时间,则可能帮助还原实际情况。
反过来,如果员工完成任务后自行留在办公室处理个人事务,仅凭晚打卡也不足以认定加班。
更值得企业警惕的是长期、固定的超时工作。如果某个岗位持续无法在正常工时内完成任务,主管对此也知情,公司就需要重新评估工作量和排班,而不能仅依靠“未经审批”解释所有超时记录。
确认加班后,公司应该支付多少?
根据阿联酋劳动法第19条,普通工作日的加班报酬,以基本工资对应的小时工资为基础计算,并额外增加不少于25%。
以假设员工月基本工资6000迪拉姆、正常每日工作8小时为例,按照MOHRE公布的标准计算方式:
基本小时工资=6000÷30÷8=25 迪拉姆
如果普通工作日依法认定加班2小时,加班报酬至少为:
25×1.25×2=62.5 迪拉姆
这里有两个容易混淆的地方。一是计算基础为基本工资,而非直接使用包含住房、交通等津贴的总工资。二是125%包含正常小时工资及25%的加成,并不是在125%之外再支付一份小时工资。
对于晚上10点至凌晨4点的加班,加成通常提高至不少于50%,但轮班制员工适用例外。休息日工作则涉及补休或相应工资补偿,应按具体情形分别处理。
如果劳动合同写明“月薪包含加班费”,也不意味着公司可以无限安排加班。HR仍需核查实际工时、已支付的补贴及法定最低标准,判断是否存在应补付的差额。
此外,员工每天加班原则上不得超过2小时,连续3周正常工作与加班总时数不得超过144小时,法定特殊情形除外。斋月期间正常工时通常每天减少2小时,也应相应调整核算标准。
员工每天工作10小时,公司一定要支付加班费吗
发生争议时,HR应该先查什么?
相比事后争论员工究竟晚走了多久,更有效的做法是建立能够反映实际工作情况的记录。
当员工提出加班费要求时,HR可以先核对劳动合同、排班及休息安排,再结合考勤、主管指令、工作系统记录和工资单,逐日确认是否存在应计加班,以及公司是否已经支付相应报酬。
如果考勤显示员工长期超时,但公司无法说明休息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争议处理就会更加困难。
对企业而言,加班管理不只是设置审批流程,更重要的是确保排班、实际工作和工资核算三者一致。
盈天国际为在阿联酋经营的企业提供本地化人力资源服务,包括劳动合同与岗位职责审查、工时及加班制度优化、薪酬核算和劳动争议处理支持,协助企业规范日常用工管理,降低劳动合规风险。
*本文仅供一般信息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情况的法律意见。实际适用应结合最新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员工职责及相关证据综合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