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外运旗下国际班列(长沙)平台公司——湖南中南国际陆港有限公司(简称“中南陆港”)联合招商银行,为客户提供首单基于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CIFA)电子可转让货物单证(eNCD)的贸易融资服务。该试点业务的成功落地,标志着中国外运与招商银行在探索以铁路为主的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化,赋能跨境贸易融资便利化方面取得实质性突破。
本次试点依托中国外运运营的长沙中亚班列进口粮食及粮食加工品业务开展,真正实现了“货物仍在途、货款已到账”,既有效缓解出口商资金周转压力,也为进口商畅通融资渠道。货物于9月5日从哈萨克斯坦扎那叶斯利站启运,经霍尔果斯口岸入境,通过中亚班列运抵长沙北站。随后短驳至长沙港码头,10月10日搭乘内贸船抵达岳阳城陵矶码头。与此同时,各方通过CIFA单证公共服务平台完成了eNCD线上高效流转。本票货物项下,中南陆港作为多式联运经营人向卖方签发首单CIFA eNCD,由卖方线上转让至招商银行。基于eNCD的物权凭证效力,招商银行为买方发放了进口T/T(Telegraphic Transfer)押汇融资,并定向支付予境外卖方。
相较于传统纸质单据易丢失、流转慢的痛点,本次业务依托CIFA单证公共服务平台的链路跟踪与区块链存证技术,确保单证安全与不可篡改。通过“物流+金融”创新解决方案,充分发挥国际班列(长沙)国家级集结中心枢纽作用,为进出口企业提供了更加高效、便捷的综合服务。
业务落地得益于内外高效协同:中国外运产品研发部牵头方案设计,风险管理部全程把关评估,确保合规与风险可控;中国外运华南有限公司所属中南陆港公司负责单证签发与货物流转。招商银行总行与长沙分行紧密联动,打通系统操作与融资放款环节;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提供单证及技术支持。
下一步,中国外运将联合招商银行,在巩固长沙平台先行优势的基础上,在更多自营班列平台及多式联运线路上推广应用CIFA eNCD,并逐步拓展至工程机械、汽车配件及大宗商品等更多品类,为《联合国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落地实施提供更多可操作、可复制的“物流+金融”解决方案,助力完善亚欧陆路供应链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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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传统国际铁路、公路运单等非海上运输单证仅具备运输收货凭证功能,没有物权效力、不能质押融资、货物不能在途转售,导致融资成本较高、推高贸易成本、限制供应链活力。
2019年,商务部牵头向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提交公约提案。招商局集团受邀作为中国代表成员单位之一,参与了公约提案、专家组论证及联合国贸法会第六工作组审议的全过程。2025年10月,为配合贸法会积累成熟运作经验,在集团法律合规部统筹下,中国外运联合招商银行首次开展NCD签发试点工作,为公约生效实施提供案例参考。
2025年12月15日,联合国大会第80届会议正式通过《可转让货物单证公约》。公约创设了一种新型权利凭证“可转让货物单证”(简称“NCD”),为铁路、公路、空运等非海上运输及相关多式联运签发具备权利凭证效力的运输单证提供了法律依据。
该公约将于2026年10月26日在加纳首都阿克拉开放签署,并在第10个国家批准加入后180天正式生效。公约生效后,将为国际贸易、跨境物流及供应链金融业务开辟全新商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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