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在一定波动,航运企业和货代企业仍需关注全球贸易政策及主要航线供需变化。
中国太阳能玻璃出口欧洲迎来重要政策利好。
当地时间2026年10月21日,欧盟委员会宣布废止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玻璃征收的最终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新规将于《欧盟官方公报》公布次日(即2026年10月22日)正式生效。
该项措施已持续十余年。对中国出口企业而言,不仅后续出口关税成本有望下降,此前已缴纳的“双反”关税也涉及退还事宜。
01
持续十余年的“双反”关税
为什么取消了?
源自欧盟委员会官网
回顾历史,欧盟自2014年起通过多项实施条例对中国太阳能玻璃征收“双反”关税,并于2020年、2023年多次延长和调整。此次废止并非首次审查,而是该贸易救济措施在多轮调整后的重大转折。
取消的核心原因在于:欧盟境内已无活跃的太阳能玻璃生产企业,原有措施所保护的产业基础已发生根本性变化。
这表明,关税措施的存续不仅取决于产品来源,更与复审时欧盟本土产业的实际生存状况密切相关。
02
最高84.2%关税取消
出口成本有望下降
此前,中国太阳能玻璃出口欧盟面临反倾销税(17.5%-75.4%)和反补贴税(3.2%-17.1%)双重壁垒。新规生效后,符合范围的产品将不再承担这两项税费,直接降低进口成本。
注意:关税取消不代表出口价格必然同步下调,最终定价仍受供需、运输及采购策略影响。货代企业应理性看待,订单恢复需结合实际出货数据观察。
2025年7月22日起缴纳的关税能否退还?
欧盟公告明确:海关将退还复审期间(自2025年7月22日起)已征收的相关税款,且不计利息。
符合条件的进口商可重点核查该日期后进口并已缴税的货物。但需注意,“可申请退还”不等于“自动退款”。进口商需根据生效法规核对申报记录、缴税凭证及原产地资料,并按程序申请。若采用欧洲客户作为进口商的贸易模式,还需确认退税主体及合同税费约定。
哪些太阳能玻璃属于此次措施范围?
此次调整针对特定技术指标的钢化钠钙平板玻璃,主要包括:
- 铁含量低于300 ppm;
- 太阳光透射率超过88%;
- 耐热性最高250°C;
- 抗热冲击能力达到Δ150 K;
- 机械强度不低于90 N/mm²。
相关产品原归入CN编码ex 7007 19 80(TARIC编码7007 19 80 12/18/80/85)。提醒:适用范围基于物理技术特征而非商品名称,出货前务必核实规格与海关编码。
03
中国海运业接下来要关注什么?
关税取消降低了市场准入门槛,但转化为新增订单仍需时间。建议货代企业短期聚焦两点:
一是协助客户核查退税资格。联系有欧洲业务的客户,整理复审期间缴税资料,但切勿将退税可能性等同于确定收入。
二是密切关注实际出货动态。进口成本下降可能逐步释放订舱需求,但是否形成持续增长,取决于订单、产能及市场需求。
政策落地、退税办理与新增货量是三个独立环节。摸清客户历史税费与后续需求,比盲目预判市场爆发更具实操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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