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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资质:需具备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及食品生产许可证。 -
核心单据:合同、发票、箱单、COA质检报告、MSDS、贸促会商事认证的自由销售证明(注明品牌)、品牌授权书(如需)、原标签样张、FORM-E或RCEP产地证。 -
报关要求:办理出口食品检验检疫,无需出口许可证,所有单据中的品牌名称须保持一致。
越南进口端要求
注:以下手续均由越南进口商办理,国内出口方仅需配合提供相应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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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口商资质:必须持有酒类分销许可证。 -
品牌合规手续: -
食品自我公布备案:每款品牌酒均需备案,需提供商标图样及经贸促会认证的品牌授权书; -
标签规范:瓶身需加贴越南语副标签,包含品牌译文、进口商TIN税号及强制饮酒警示语; -
电子印章:清关后须粘贴E-stamp酒类电子印章,方可进入市场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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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中国商标在越南无法律效力,建议长期经营市场的企业注册越南本地商标,以防被抢注。
操作流程
出货前确认越南客户资质并提前完成食品公布备案 → 国内备单报关出境 → 货物到港后越南申报、缴税(含关税、特别消费税、增值税) → 查验核对品牌标签 → 粘贴E-stamp → 放行销售。
重点风险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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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置备案:务必在出货前完成越南食品公布备案,避免货到港后办理产生高额滞港费; -
文件认证:授权书及自由销售证明必须进行商事认证,普通盖章扫描件越南海关不予认可; -
标签合规:副标签不符合规定将导致直接扣货; -
税费核算:越南烈酒特别消费税较高,报价时需提前精准核算税费成本; -
信息一致:全套单据中的品牌、酒精度等关键信息必须完全一致; -
口岸限制:仅允许通过越南正规国际口岸进口,边民通道禁止用于商业酒类进口。
样品限制:单品牌样品最多3L,仅用于备案用途,严禁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