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导言: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可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报送平台(AMBERS系统)线上填报相关材料。
问:私募基金管理人到底可以给哪些机构当投顾?
答:证券类私募管理人,只要满足“3+3”条件,即可担任投顾,和经营范围有无“咨询”无关;股权类私募管理人,只要经营范围中有“咨询”,就可以提供投顾服务,如果是双GP,提供咨询的一方经营范围中有“咨询”即可。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又有哪些配套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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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向资管计划投资者充分披露投顾身份、资质、收费模式、更换解聘程序,并揭示聘请外部投顾的特殊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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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商 / 期货公司要建立投顾遴选、尽调、持续评估、监督机制,书面合同清晰划分权责边界;发现投顾违规要及时更换并向证监局、基金业协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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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顾问、经营机构、托管人之间要做好隔离,防范内幕交易、利益输送。
首先,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即公募基金)、期货公司,以及他们名下依法设立的、从事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的子公司。
其次,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
第三,私募管理人可以担任信托计划、保险资管计划的投资顾问。
第四,私募可以给私募当投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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