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会最后一天,法院的临时禁令突然送到了展台——这是许多出海企业在欧洲市场最不愿面对、却又频繁发生的“噩梦”。
请看两个真实案例
【一】 2022年11月,杜塞尔多夫Medica医疗展。据JUVE Patent报道,中国企业深圳科曼因其呼吸机中的一个阀门,被同行迈瑞指控侵犯专利。迈瑞在展会期间先递交了警告函,科曼未作回应;展会最后一天,法院的临时禁令送达展台,而科曼当时在德国尚无代理律师。2023年5月,地方法院认定不侵权并撤销禁令;但2023年9月,杜塞尔多夫高等法院在二审中又恢复了禁令。
那么,对手究竟是利用了怎样的法律机制,能在瞬间给企业按下“暂停键”?
一、 核心武器:什么是单方临时禁令?
上述案例中对手使用的杀招,正是欧洲专利诉讼中的临时禁令(Preliminary Injunction)。通俗来说,就是“先停后审”:在案件正式开庭审理之前,法院提前下令禁止你销售、展示或进口涉案产品。
最让出海企业措手不及的是其中的“单方程序”(Ex Parte):法院无需召集被告听证,仅凭权利人单方提交的书面材料即可直接发令。虽然单方禁令在复杂的专利案件中不如商标案件普遍,但只要权利人证明了“事实清楚且情况紧急”,法院最快可在数小时至一两天内发出禁令,且一经送达,立即生效。
在决定是否发出单方禁令时,法官核心审查以下三要件(这也构成了被告防守的突破口):
专利有效性: 涉案专利是否大概率有效?
侵权可能性: 涉案产品是否大概率落入保护范围?
程序紧迫性: 权利人是否存在知悉侵权后拖延申请的情况?
【典型场景】 某企业参加为期4天的德国展会。第1天新品亮相,第2天对手拍照取证,第3天对手向法院申请单方禁令,第4天禁令直接送达展台。整个过程企业毫无预警。若想打破这种被动局面,企业唯一的破局点,就是在对手发起袭击之前,将“保护函”提前递交至法院。
了解了禁令的作用机制后,企业还需要清楚:对手会向哪些法院申请禁令?
二、 两大战场:德国本土法院 vs 统一专利法院(UPC)
在欧洲发起禁令攻击,权利人通常会在两大司法体系中进行选择:
1. 德国本土法院
慕尼黑、杜塞尔多夫、曼海姆、纽伦堡等地的地方法院在处理专利禁令方面经验丰富,是展会查封和电商平台下架的主战场。
2. 统一专利法院(UPC)
UPC发出的禁令效力可跨国覆盖多个UPC成员国,同样适用单方发令与保护函制度(程序规则第207条)。需要特别警惕的是UPC的“长臂管辖”趋势:
跨国延伸: 在 Dyson 诉 Dreame 案中,汉堡地方法庭将禁令效力延伸至未加入UPC的西班牙,以及一家香港被告。
锁定竞争: 在 Align 诉 时代天使 案中,UPC上诉法院维持了临时禁令,表明在UPC体系下,双方存在“直接竞争关系”是法院衡量是否发令的重要因素。
无论权利人选择在德国本土法院还是UPC起诉,他们都面临着同一个致命弱点——程序“紧迫性”。
三、 防守破局点:“紧迫性”既是对手的软肋,也是你的坚盾
在审理单方禁令时,法官必然会质问权利人:“既然情况紧急,你为什么现在才来?” 如果权利人早就知道侵权行为却迟迟不动,法官就会以“缺乏紧迫性”为由直接驳回其申请。
UPC上诉法院(Guardant 诉 Sophia 案,2026年7月): 权利人在知悉侵权后无正当理由拖延了3个月才申请禁令,请求被法院驳回。
慕尼黑地方法庭: 曾认为最长2个月的准备期可接受,但UPC上诉法院强调并不存在固定的“安全期限”,完全取决于案情。
德国本土法院: 案例二中,纽伦堡地方法院正是因为认定权利人早在2025年展会就已知晓涉案产品,却拖到2026年展会才申请禁令,最终撤销了禁令。
【实操启示】 面对禁令突袭,“时间差”是最好的防御武器。企业应妥善保存所有能证明“对方早已知晓我方产品”的证据(如产品首次发布时间、往届参展记录、官网及媒体报道、双方历史往来邮件等)。
四、 司法之外的隐形战场:海关扣押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通过法院申请禁令,权利人还常常在展会前夕打出另一张暗牌——海关查扣。 展品和进口货物极易在进境时被海关暂时扣留。
响应时限极紧: 海关扣押货物后,进口商与权利人通常只有两周左右(或若干工作日)的黄金反应期。
致命痛点:海关不具备技术判定职能。 海关不会听取复杂的“技术不侵权”抗辩,企业也无法向海关递交保护函。一旦货物被扣,只能通过法院程序申请放行,往往需要耗费数周乃至数月。而此时展会早已结束,商品也错过了最佳销售期。
五、 知己知彼:构建企业的三道防线
面对法院禁令与海关扣押的双重威胁,出海企业不能等刀落下来再应对,而必须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流程防御体系。
1. 事前防线(成本最低,效果最好)
展品专项 FTO 排查: 参展前对拟展示的产品进行全面专利排查,避开明显落入他人保护范围的风险。
主动提交保护函(Schutzschrift): 在对方申请禁令前,提前向法院提交辩护材料。这样法官在收到对方申请时,能同时看到我方的反驳意见,从而极大降低单方发令的概率。
注: 德国中央保护函登记系统与UPC均支持该制度。保护函须由经验丰富的当地律师撰写。切忌内容空洞——若论证缺乏说服力(例如未对专利有效性提出质询),法官可能认为被告“已充分陈述但理由不成立”,反而更果断地发出禁令。
保护函核心内容应包含: 对方专利为何无效、产品为何不侵权、对方为何缺乏紧迫性,以及被告在当地的法定代理人信息。
绑定本地律所待命: 参展前与当地律师约定好响应机制,确保展会期间“随时能找到人”。
配备展台“应急卡”: 指定专人接收司法文书,明确第一联系人与记录规范;严令现场人员除确认收到文书外,不得签署任何其他文件,也不作任何实质性表态。
梳理供应链“锚点”: 摸清欧洲授权代表、经销商及进口商的法律身份,防范其在UPC长臂管辖下被对手用作起诉的“突破口”。
2. 事中防线(收到禁令后的黄金救援)
切勿拒收或私自答复: 第一时间将文书交给专业律师。
警惕“警告函”: 展会期间收到对手的警告函切勿无视。案例一中,科曼正是因为未回应警告函,随后便收到了法院禁令。警告函应立即交由律师评估,切忌自行盲目回复。
精准核查三大要件: 送达程序是否合法、禁令覆盖范围(单个部件、指定型号还是全产品线)、执行的具体期限。
采取多轨应对策略:
向发令法院提出异议(Widerspruch)或上诉;
针对涉案专利发起反击(授权后9个月内向欧洲专利局提出异议,或向德国联邦专利法院/UPC提起专利无效/撤销程序);
提交修改版的“停止侵权承诺函”换取和解空间;
开启许可谈判。
严格遵守禁令:禁令在被撤销前具有强制执行力。 擅自违反禁令每次可被处以最高25万欧元的罚款或最长6个月的拘禁,且会在后续诉讼与谈判中处于极度不利的地位。
异议程序须知: 提出异议后法院会召开口头审理,但异议本身不会自动中止禁令的执行。另外,权利人必须在发令后一个月内申请执行,逾期禁令将自动失效。案例一与案例二均表明诉讼过程可能多次反转,持续坚持应诉是策略的一部分。
3. 事后防线(复盘与止损)
错误禁令追偿: 若禁令最终被法院撤销,应立即评估是否向权利人主张因错误禁令造成的直接商业损失。
快速规避设计(Design-Around): 研发团队同步推进技术替代方案,缩短产品被迫暂停销售的时间。
流程复盘: 总结本次应对中的时间节点与材料短板,迭代下一次参展的合规流程。
六、 战略建议
展会上的专利攻防,本质上是企业整体商业与法律策略的缩影。
对于准备深度布局欧洲的企业,需要在更宏观的层面做好规划:
理性看待设立德国实体: 设立本地子公司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它提供了方便的文书送达点和诉讼代理基础,便于展开防御;另一方面,它也意味着企业主体将直接完全暴露在德国法院和UPC的管辖之下。
并购中的“未决程序”深度尽调: 在开展在德并购时,必须审查目标公司是否存在未结的禁令,或签署过带有违约金条款的“停止侵权承诺函”(Cease-and-Desist Declaration)。
在德国,此类承诺函具有长期法律约束力:在股权收购中,目标公司将继续受其约束;在资产收购中,相关义务是否转移需单独评估。 你买下的不仅是资产,还有可能是一堆历史纠纷。
将“法律应急”常态化列入预算: 在参展或新品发布预算中,预留专项法律备用金。相比展台搭建与宣传的巨额投入,保护函和律师待命的费用占比极低,却能防止整个展会项目因一场突发禁令而付诸东流。
写在最后
从前期的专利地图排查、上市前的 FTO “体检”,到展会突发事件的三道防线——对于准备布局欧洲市场的中国企业而言,专利风险从来不是“会不会发生”的运气问题,而是“有没有做好准备”的实力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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