届时,各级统计部门将对辖区内的单位进行全面摸查,请广大达到标准的在苏经营单位主动配合基层统计人员工作,如实申报相关统计资料,为苏州经济发展贡献你我的一份力量!
按照国家统计制度规定,“先进库,后报数”。达到标准且具备报送数据条件但尚未纳入“四上”单位库的单位,有义务按要求及时向所在地统计机构提供入库申报相关资料。达标单位按照规定流程逐级审核上报后,最终通过国家统计局审核认定,方可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库,纳入“四上”统计,定期报送统计数据。
入库纳统是统计工作的基础,推动达标单位升规入统,客观真实反映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助力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对企业而言,入库纳统后既充分体现了企业的发展实力,也有利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精准施策,提升对企业的服务水平。
每个行业的入库标准都不一样
具体如下
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累计达以下标准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批发业 |
2000万元及以上 |
零售业 |
500万元及以上 |
住宿业 |
200万元及以上 |
餐饮业 |
200万元及以上 |
本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达以下标准的服务业法人单位:
居民服务、修理 和其他服务业 |
500万元及以上 |
社会工作 |
500万元及以上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500万元及以上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1000万元及以上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1000万元及以上 |
教育 |
1000万元及以上 |
物业管理 |
1000万元及以上 |
房地产中介服务 |
1000万元及以上 |
房地产租赁经营 |
1000万元及以上 |
其他房地产业 |
1000万元及以上 |
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 |
2000万元及以上 |
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2000万元及以上 |
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2000万元及以上 |
卫生 |
2000万元及以上 |
年营业收入达到1000万元的律师事务所分所、会计师事务所分所,作为视同法人单位在经营地申报入库。
在本地注册成立的具有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且主营业务为建筑业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有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总投资达5000万元及以上在建投资项目,且尚未纳入“四上”单位范围的其他法人单位。
申请纳入“四上”企业库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证明企业达标的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等。为保障“四上”企业入库质量,除以上申报资料外,按上级统计机构要求可能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补充资料。详细要求,可致电统计机构问询。
请达到标准的企业
(第一批)
在2026年11月23日前
(第二批)
在2027年01月05日前
(第三批)
在2027年01月22日前
抓紧联系辖区统计机构人员
配合做好入库申报工作
张家港市统计局 |
58120237 |
常熟市统计局 |
52718750 |
太仓市统计局 |
53546400 |
昆山市统计局 |
57314578 |
吴江区统计局 |
63981742 |
吴中区统计局 |
65096233 |
相城区统计局 |
85181305 |
姑苏区统计局 |
68728237 |
工业园区统计局 |
66681093 |
高新区(虎丘区) 统计局 |
68750924 |
来源:苏州统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