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2026 真正变了的只有三件事
其余环节(UN38.3、MSDS、危包证)规则没动,但查验方式动了:从"有没有"变成"对不对得上"、"还剩几天"。
第一步|三道判断题,决定你适用哪套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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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题 2:走空运还是海运? → 决定危包证时效与 SoC 口径。
判断题 3:要不要用 SP188 豁免? → 决定标记样式、净重统计和申报动作。
关卡一 · 编号:车辆类是今年唯一的硬性变更
依据 IMDG 42-24 修正案,2026 年 1 月 1 日起全球强制生效:
- 旧的 UN3171 全面废除。电动车、电动摩托车、平衡车等电池驱动车辆,不再接受该编号申报。
- 现行唯一合规口径:锂离子驱动 → UN3556;锂金属电池 → UN3557;钠离子驱动 → UN3558。
适用边界(最容易搞反的一处):这三个编号只管"依靠车载储能电池提供动力行驶"的车辆。如果电池只是辅助功能——比如带电池的手推车、工具车——不落入这组编号,别硬套。
过渡期已经结束:2025 年是自愿过渡期,新旧编号可并行申报;2026 年起继续报 UN3171,属于违规申报。
影响面不止 DGD:订舱、舱单、危标、报关资料要全线统一。国内海事、船公司、航司审核已明显收紧,用旧编号的常见后果是退舱、扣货、改单,外加罚金。
关卡二 · 文件:三份材料必须"说同一句话"
今年被卡的高频原因不是缺文件,而是文件之间互相打架。
典型三种情况:
- UN38.3 上的电池型号、瓦时数与实货不符;
- MSDS 第 14 部分运输信息栏的 UN 编号,与订舱申报的不一致;
- 报告还是旧版,货已经换了电芯供应商。
做法:出货前跑一次"三单对撞"。
把 UN38.3 报告、MSDS 第 14 部分、订舱确认单摊在一起,三项逐字比对——UN 编号、Wh 数值、电池型号。任何一项对不上,先改文件再订舱,顺序不要反。
关卡三 · 包装:危包证要看的不是有没有,是倒计时
危包证是两张,不是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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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条硬约束:
- 使用鉴定的有效期,不能超过性能单的有效期;
- "灌装日"指电池装入包装的日期,不是电池出厂日期,更不是电芯生产日期。
空运是最容易翻的一段:性能单在期内、使用鉴定也在手上,但出货时剩余不足一个月甚至已经过期——机场直接不收,没有通融余地。
口径补充:空运 3 个月来自国内民航出口属地监管要求,并非 IATA 国际公约的强制规定。
建议:在出货排期表里单独立一列"使用鉴定到期日",空运按灌装日 +3 个月,海运按 +12 个月,各自留出缓冲。
关卡四 · 电量:SoC 30% 分层执行,不是一刀切
IATA DGR 第 67 版在 2026 年强制之后,实际口径按包装说明和 Section 分层。
① UN3480/PI965(单独电池)
全部强制 SoC ≤ 30%。超过 30%,须取得始发国主管当局批准,且所有承运航空公司同意接收,否则禁止空运。
② UN3481/PI966(电池与设备同箱,未装机)
- Section I(完全管制的危险品货物):强制 SoC ≤ 30%;超标同样需主管当局批准 + 承运航司同意接收。
- Section II:单块电池容量 > 2.7Wh 的,强制 ≤ 30%;单块电池 ≤ 2.7Wh 的,≤30% 属建议性,即便电量超标也无需审批,可正常空运。
③ UN3481/PI967(电池已安装在设备内部)
SoC ≤ 30%(或设备显示 ≤ 25%)是建议性措施,不强制执行。
前提是电池牢固固定安装在设备本体内部;可拆卸的、或单独散装放置的电池,不适用 PI967 规则。
这一条影响面最广: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等内置电池整机,只要电池不可随意拆卸,不需要为了空运强行把电放到 30% 以下。
两个常被搞错的点
- 2.7Wh 阈值针对单块电芯/电池,不是整套设备的总电量。
- DGD 标注只跟 Section I 走。只有 Section I 完全管制货物,才需要在危险品申报单上写明 State of Charge (SoC) ≤ 30%;SP188 豁免的普货空运本来就不出具 DGD,只需在订舱环节备注电池荷电状态,不必硬造一份申报单出来。
一票空运货的判断顺序:先看包装说明,再看 Section。
- PI965 → 全部按 30% 管;
- PI966 → Section I 强制,Section II 看 Wh 数;
- PI967 → 满足牢固装机条件,SoC 仅为建议。
别把建议当强制,也别把豁免当管制。
关卡五 · 豁免:SP188 的两个"20 公斤"不是一回事
免危包不等于免申报。这里必须拆成两层。
第一层:SP188 豁免门槛本身
需同时满足三条,缺一即失效,不能仅凭口头宣称属于 SP188:
- 电芯/电池的 Wh 或锂含量在 SP188 限值内;
- 电池做好防短路保护;
- 外箱粘贴符合 IMDG/IATA 规范的锂电池专用矩形标记,旧版标签不可继续使用。
重量口径沿用 IMDG 原文:单个包装内锂电池本身净重 ≤ 20kg——只统计电池本体,不含外包装与托盘重量。
第二层:CINS 收紧的是运输单元层面
CINS 已发布立场文件,做了两件事:
- 一方面维持 IMDG 原文的 SP188 净重限值;
- 另一方面新增行业管控要求:单个集装箱/运输单元(CTU)内所有 SP188 锂电池货物总毛重 ≤ 20kg;一旦总毛重超过 20kg,不再适用 SP188 豁免,须按完整危险品规则申报。
注意:CTU 总毛重管控是 CINS 向船公司推荐的操作准则,不属于 IMDG 公约法定强制条款。不同船东、不同航线执行尺度差异很大,订舱前务必向货代、船公司书面确认。
订舱时逐票书面确认三件事
- 是否仍需做货物信息预申报;
- 单个运输单元内 SP188 货物总毛重是否触及 20kg 管控;
- 船公司有没有额外申报模板要求。
速查|空运与海运,真正的差异只有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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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混淆|运输合规 ≠ 市场准入
欧盟电池法规 (EU) 2023/1542 涉及的 BRS 电池信息注册、EPR、标签语言等,属于市场准入层面;UN38.3、危包证解决的是运输安全。两条线,两套清单。
运输文件齐全,不代表到港自动清关。目的国有额外要求的,单独拉一张准入清单,别和运输清单混在一起。
出货前自检表(8 项,直接拿去用)
- UN 编号:锂电驱动车辆禁止使用 UN3171,必须采用 UN3556/3557/3558;订舱、舱单、报关资料保持统一;仅适用于电池驱动行驶车辆,带辅助电池的设备不适用。
- 三单校验:UN38.3 报告、MSDS 第 14 项、订舱单,UN 编号、电池型号、Wh 数值完全一致。
- 危包使用鉴定:空运以灌装日起算 3 个月(国内民航属地要求,非 IATA 公约强制),海运 12 个月,且不得超过包装性能单有效期;灌装日期为电池入包装日期,非电芯出厂日期。
- 空运 SoC 管控:UN3480(PI965)全部 ≤30%,超标需始发国主管当局批准 + 承运航司同意接收;UN3481 同箱未装机(PI966)Section I 强制 ≤30%,Section II 中单块电池 >2.7Wh 强制、≤2.7Wh 仅建议;UN3481 内置设备(PI967)需电池牢固安装在设备内才适用,SoC 为建议性不强制;2.7Wh 阈值针对单块电芯/电池,不是整套设备总电量。
- DGD 标注:仅 Section I 完全管制货物需在 DGD 上标注 State of Charge (SoC) ≤ 30%;SP188 豁免普货不出 DGD,订舱备注即可。
- 海运 SP188 申报:逐票向船公司确认申报要求;CINS 立场文件维持 IMDG 原文 SP188 单个包装锂电池本体净重 ≤20kg,同时新增单个运输单元(CTU)内 SP188 锂电池货物总毛重 20kg 管控;满足豁免条件时多数船东仍要求做货物信息预申报;CTU 总毛重 >20kg 不再适用 SP188,须走全套危险品申报;该建议尚未全球强制,以船公司口径为准。
- SP188 豁免门槛:同时满足 Wh/锂含量限值、防短路保护、外箱粘贴合规锂电池矩形标记(样式尺寸符合 IMDG/IATA,旧标签不可使用),不能只靠口头豁免;20kg 限值只统计包装内电池本体,不含包装与托盘。
- 目的国准入:欧盟 BRS 电池信息注册、EPR、标签等文件单独备好,不和运输文件混放。
写在最后
这份清单替代不了 IATA DGR 第 67 版和 IMDG 42-24 原文,它能保证的是:你不在 UN 编号、危包时效、SoC 适用范围、SP188 申报口径这四个最容易扣货的节点上,拿着一份有歧义的旧认知去做操作。
做锂电池出口,最贵的成本从来不是运费,而是一个细节疏忽带来的整票扣货、退舱、延误,以及随之损耗掉的客户信任和订单利润。
2026 年锂电查验与新规严查会常态化。建议把这张自检表打印出来贴在单证岗,出货前对照一遍,也欢迎转给身边的操作、单证同事和同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