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爱奇艺频繁就“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发起诉讼,被告涵盖哔哩哔哩(B站)、快手、咪咕、迅雷等知名互联网企业。这类纠纷的背后,是短视频创作日益普及与著作权保护不断强化的现实碰撞。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著作权法》赋予著作权人的一项核心专有权利,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简单来说,只要用户能随时点开、回看、下载,就落入了该权利的控制范围。短视频上传后天然具备这一特征,因此极易触碰法律红线。
图片来源于网络
侵权的认定通常需满足四个要件:使用了受保护的作品、未经许可向公众提供、观众可自主选择观看、存在上传或帮助传播行为。
司法实践已明确,以下几种常见操作风险极高:
许多创作者存在认知误区,有人认为“标注来源”或写“侵删”即可免责,但署名仅履行基础义务,不能替代授权;有人觉得“没赚钱就不侵权”,但营利与否只影响赔偿数额,不影响侵权定性;还有人认为“只用几秒”或“加了解说”就安全,但法院核心判断标准是是否截取核心内容、是否替代原片观看,而非时长占比或是否添加二次创作元素。
总结几个规避侵权的实操要点:
- 优先取得授权:使用影视、音乐、图片、他人视频前确认权利人并获取书面许可。
- 合理使用严控三要素:目的限于介绍/评论/说明;引用比例适当、避开核心精华;不得影响原作品正常使用。
- 以原创表达为核心:解说类视频应以个人观点、分析为主,画面仅作辅助,避免让观众看完无需看原片。
- 使用正版素材库:音乐、字体、图片从可商用渠道获取并保留凭证。
- 避开热播/独播/付费内容:此类维权最严格,风险最高。
- 收到投诉立即下架:停止传播防止损失扩大,保留创作证据,积极协商。
- 平台方履行注意义务:建立审核机制,对热播内容提前预警,收到通知及时处置。
短视频二创并非绝对禁区,但“剪辑”、“解说”、“混剪”本身不等于合法。切记要么拿到授权,要么只做真正以评论为目的的适当引用,且绝不能让观众通过你的视频替代观看原作品。创作者需树立版权意识,在尊重著作权的前提下进行创新表达,方能行稳致远。
有疑问咨询中萤知识产权,让您的创作更高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