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讲师简介
朱俊兰,来自国家税务总局义乌市税务局税源管理一股。该股室承担出口退(免)税办理及具体政策解释,是义乌跨境电商出口退税事项的直接主管科室。
二、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义乌市跨境电子商务协会
承办单位:义乌市韬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三、课程时间及地址
课程时间:2026年10月27日14:00--15:00
课程地址:义乌市国际陆港电商城1期3A座二楼多功能会议厅
四、课程背景
2025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25年第3号公告,对9810出口海外仓实行“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货物报关离境即可预先申报退税,但必须在核算期内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完成税款核算。核算期的终点,是次年4月30日。这意味着,2025年度以9810模式出口并已拿到预退税的义乌卖家,2026年4月30日前应做好预退税核算工作:核算逾期或核算不实,已退税款将被追回。
目前,大量中小卖家对9610与9810的底层逻辑存在系统性混淆:9610是一票一销售、货物离境即对应销售;9810是先备货出境、销售后置发生,报关时只是库存转移,不是交易完成。很多卖家套用9610的“无票免税”逻辑去做9810备货,结果进项票据缺失、票单无法匹配,预退税被全额追回;也有小规模纳税人误以为可以申请9810退税,实际根本不具备退税资质门槛。
五、课题大纲
模块一:先定性,再谈税
——9610与9810的底层逻辑差异
1、9610,全称“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无票免税的适用前提是综试区注册、平台登记、综试区海关申报、非取消退税商品。
2、9810,全称为“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海外仓”:出口在前、销售在后,报关离境只证明库存转移,不证明销售实现;免税/退税成立的前提是销售真实发生,海关出具报关单或报关清单。
3、核心结论:两种模式的税务一看监管方式,二看销售事实和申报行为。
模块二:9810“离境即退税”的全周期税务链条——从预退到核算收口
1、预退税的启动条件与申报标识: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海外仓预退”标识(HWC-YT)的填写要求,已售与未售货物的区分申报规则。
2、核算期的硬约束:税务机关办结预退税的次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核算期;逾期未核算,已退税款追回。
3、核算期内的三种情形处理:
(1)已销售且退税额无差异→确认“无需调整”;
(2)已销售但有差异→“需要调整申报”并调整;
(3)仍未销售→全额缴回预退税,待销售后重新申报。
(4)单证与销售佐证的留存规则:货物销售后15日内留存销售记账凭证与明细账;海外仓租赁协议、报关清单、进项专票、收汇记录“四流合一”的底线要求。
模块三:9610的两层合规边界
——增值税免税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
(1)增值税“无票免税”的四个法定条件:综试区注册 + 综合服务平台登记 + 综试区海关申报 + 非取消退税商品;缺一不可,不是“没有票就自动免税”。
(2)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依据政策文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零售出口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有关问题的公告》,本次培训不做详细介绍,相关政策可咨询我局相关业务科室。
(3)义乌目前9610的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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