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7年2月18日起,容量大于2千瓦时(kWh)的工业电池在欧盟市场投放或投入使用时,必须配备数字电池护照。
对于电动汽车电池、轻型交通工具(LMT)电池以及容量超过2千瓦时的工业电池,电池护照将强制要求。(不需要电池护照的电池,也必须贴有二维码标签)
Part 1欧盟电池护照范围和时间表
1.1 哪些工业电池需要护照?
第 77 条涵盖容量大于 2 kWh 的工业电池,以及电动汽车和轻金属运输电池,自 2027 年 2 月 18 日起生效。
评估每种电池型号及其实际产品规格。例如,48V、40Ah 的电池组容量约为 1.92kWh,而 48V、50Ah 的电池组容量约为 2.40kWh。
1.2 类别、市场角色和其他义务
电池类别定义见第3条。工业电池包括专为工业用途设计的电池以及符合该定义的其他电池。仅凭应用名称无法确定分类:需提供预期用途、设计以及储能电池的相关类别标准。
容量为 2 kWh 或以下的工业电池不符合工业电池护照的门槛,但仍需要遵守二维码、标签、合规性及其他相关规定。
对于工业电池项目,请确认所提供的产品是单个电池、模块还是完整的电池系统。记录分类结果,并协调电池组供应商和设备OEM厂商之间的责任。
Part 2:数字电池护照中的数据要求
2.1 模型信息和适用数据字段
建立两条关联记录:一条是受控模型记录,另一条是每个电池单元的记录。模型信息包括标识、化学成分和设计文档。单元记录将标识符与生产证据、状态以及使用过程中生成的相关信息关联起来。
当设计或文档发生变更时,型号信息必须保持准确。单元信息需要根据适用的数据点进行更新。电池护照并非必然要求每个电池都持续进行云端数据流传输或保持实时互联网连接。
欧盟委员会于2026年8月更新的指南对电池类别中的71个数据点进行了分类,并明确了强制性、条件性、可选和暂不适用的信息。

碳足迹信息必须符合适用的第七条要求及相关实施措施。不得以内部估算或方法草案替代所需声明。请保留供应商输入信息、生产数据和计算版本的链接,并核实发布日期适用的义务。
第8条对再生材料含量证明文件和最低份额有其自身的分阶段要求。这些日期和适用条件与护照生效日期不同。请区分缺失的记录和尚未具有法律效力的信息,并保留任何再生材料含量声明的证据。
2.2 SoH、生命周期更新和访问权限
健康状态 (SoH) 描述性能衰减和剩余性能;充电状态 (SoC) 描述当前可用电量。
维护一份受控的生命周期记录,其中包含可识别的更新、时间戳和佐证信息。制造、维修、重新用途变更和状态变化都可能触发更新。对于适用的运行数据,需明确电池管理系统 (BMS)、主机控制器或服务工具如何向 Passport 平台提供信息。
Part 3:二维码、标识符和数字访问
3.1 标准和标识符分配
第 77(3) 条规定了二维码和唯一标识符应采用 ISO/IEC 15459 系列标准或同等标准。
3.2 注册管理、托管和持续可用性
选择一种基于标准的标识符和解析器方案,确保其在电池整个生命周期内均可使用。记录 URL 所有权、标识符唯一性、访问权限、备份和迁移流程。避免使用会阻止导出或将关键记录的所有权转移给其他责任方的平台。
经修订的第77条第10款要求将电池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的运营商将唯一标识符上传至《可持续产品生态设计条例》中提及的注册库。
Part 4:实物可追溯性和供应商证据
4.1 持久标记和可读性验证
第13(7)条规定,标签和二维码必须以清晰、易读且不易褪色的方式印刷或刻印在电池上。如果由于电池的性质和尺寸限制而无法或不宜这样做,则可以体现在包装和随附文件上。
4.2 护照可追溯性和原材料尽职调查
护照溯源和原材料尽职调查是相关但又不同的工作流程。尽职调查涵盖附件 X 所列原材料,包括钴、天然石墨、锂和镍,以及相关的风险框架。在确定所需证据之前,应先确定运营方是否受这些义务的约束。
要求供应商提供与适用义务相符的证据,包括必要的物料标识、原产地和监管链记录。采购合同应明确数据责任、核实权、更新触发条件以及机密信息的处理方式。
第77条规定,将电池投放市场的运营商负责提供护照信息,并可书面授权其他运营商代表其行事。第七章的尽职调查有单独的适用范围条件,包括营业额低于4000万欧元的合格运营商可享受豁免。护照义务本身并不能证明每个供应商都负有相同的直接尽职调查义务。
根据(EU) 2025/1561 号条例,尽职调查开始日期为 2027 年 8 月 18 日。评估范围、核查和报告义务应与护照工作流程分开进行。
Part 5:常见问题FAQ
电池护照何时强制?
A:
自2027年2月18日起,根据第77条规定,欧盟市场上销售的电动汽车电池、轻金属运输电池和容量大于2千瓦时的工业电池将受到监管。便携式电池和SLI电池不在监管范围内。
该护照是否适用于欧洲以外地区生产的电池?
A: 是的。对于容量大于 2 kWh 的工业电池,如果其投放欧盟市场或自 2027 年 2 月 18 日起投入使用,无论其制造原产地都适用法规。
工业电池护照必须包含哪些数据字段?
A: 电池护照是一份记录电池整个生命周期相关数据的文件,其中包含电池生产、测试和回收的详细信息。要求包括适用模型、符合性、可持续性、性能和个体生命周期信息,并设有不同的访问权限级别。
原材料尽职调查义务何时开始?
A:
根据欧盟第2025/1561号条例,相关的电池尽职调查义务自2027年8月18日起生效。涵盖的材料包括钴、天然石墨、锂和镍。
工业电池制造商应该如何准备?
A:
对每种型号进行分类,确认其额定能量,确定负责的运营商,并将适用字段映射到证据来源。在正式发布前,对二维码、访问控制、记录更新和数据导出进行测试。确保护照与受控的生产和服务记录关联。
谁负责制定电池护照?
A :根据第77条及各方职责,负责将合格电池投放欧盟市场或投入使用的经济运营者。
电池护照适用于所有储能系统吗?
A:
并非针对整个系统。它适用于自 2027 年 2 月 18 日起投放欧盟市场的、容量大于 2 kWh 且符合第 77 条范围的每一块工业电池。
如果我进口的电池没有进行EPR注册,会发生什么?
A:
根据第55条规定,未注册的生产商不得在该成员国市场上销售电池。即使货物已清关,仍可能被禁止合法销售。
电池上有了二维码还需要电池法标识吗?
A:
要的,理解两者差异:
二维码将用户与信息连接起来。
组件标记用于识别实体物品本身
如果二维码印在标签上,标签及其粘合剂必须经受产品条件。如果标记直接在电池或组件上,则必须保持足够的对比度和清晰度,以确保扫描可靠。
如果我的电池不需要数字电池护照,我还需要通过二维码提供哪些信息(“基本信息”)?
A:
根据欧盟电池法规第 13(6)(b) 和 (c) 条的规定,必须通过二维码提供以下“基本信息”:
制造商识别信息
电池类别和电池识别信息
生产地点和日期
重量
容量
化学
电池中除汞、镉或铅以外的其他有害物质
可用的灭火剂
电池中关键原材料的浓度超过0.1%(重量比)
可充电便携式电池:容量信息
不可充电便携式电池:标有“不可充电”字样,并提供有关其在特定应用中的最低平均续航时间的信息
“单独收集”符号
含镉量超过 0.002% 或含铅量超过 0.004% 的电池:相关金属的化学符号(Cd 或 Pb)
符合性声明
关于电池尽职调查政策的报告
有关废旧电池的预防和管理的信息
对于SLI(启动、照明和点火)电池:从废料中回收并存在于电池活性材料中的钴、铅、锂或镍的含量

